宿遷社保查詢個人編號該怎么進行查詢?下面搜集了一些查詢方法,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查詢內容
(一) 參保人員基本信息查詢(目前僅提供五險信息)
(二) 參保人員帳戶信息查詢:養老保險年帳戶信息、醫療帳戶變動信息以及進3月的消費、收入明細。
(三) 參保人員繳費信息查詢:提供養老、醫療保險繳費信息。
(四) 參保人員保險信息查詢:僅提供工傷、失業、生育三險的基本信息、待遇信息以及詳細信息
宿遷社保電話查詢
宿遷社保局社會保險統一查詢電話:(0527-4359005),內容包括:社會養老保險金繳費基數、比例查詢,社保卡余額、明細查詢等。
宿遷社保窗口查詢
請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社保卡號至宿遷社保局辦公大廳窗口查詢。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宿遷市洪澤湖路114號
郵編:223800
辦公室電話:0527-4359005、 4359006 、4359015
社會保險處 電話:0527-4359011
網址:http://www.jssq.hrss.gov.cn/
宿遷市醫療保險處
地址:宿遷市洪澤湖路114號
郵編:223800
電話:0527-84359023 0527-4359070
宿遷社保查詢網址:http://www.jssq.hrss.gov.cn/
宿遷市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
(一)職業介紹補貼
1.補貼對象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由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其享受財政補助編制內實有人數,并結合考慮其承擔的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工作量,在預算中統籌安排人員、公用經費和必要的項目經費。對暫未納入財政補助范圍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提供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能力測評、職業介紹和檔案托管等公共就業服務的,以及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注冊并經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頒發《人力資源許可證》的職業中介機構,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的,可按規定申請職業介紹補貼。
2.補貼標準對暫未納入財政補助范圍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為失業人員辦理就業失業登記,提供職業指導后實現就業的,按不超過50元/人給予補貼;免費為本市范圍內用人單位在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發布招聘信息的,最高按30元/次給予補貼;免費為本地用人單位組織招聘勞動力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最高按本地勞動力100元/人、引進外地勞動力200元/人給予補貼;免費組織招聘洽談會,最高按每個攤位100元/半天、洽談室150元/半天給予補貼;舉辦大型廣場招聘會,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適當補貼;免費為單位和個人進行檔案托管的,最高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經核準的社會職業中介機構免費為求職人員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后實現就業,并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補助標準為不超過50元/人,不重復補助。
3.資金申請和支付職業介紹補貼申請材料包括:經職業中介機構免費就業服務后實現就業的失業人員名單、接受就業服務人員的簽名,以及《居民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等復印件;簽訂六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復印件;進場招聘的用工單位名冊及營業執照復印件;發布網上招聘信息的圖片資料,以及相關招聘會的證明資料等。檔案托管補貼的申請材料包括:存檔人員信息情況、勞動保障代理協議等。申請材料按季度申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財政部門審核后,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
(二)職業培訓補貼
1.補貼對象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四類人員)。四類人員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培訓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2.補貼標準(1)職業技能培訓:農村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后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其補貼申請辦法按照《關于貫徹全省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鑒定獲證獎補辦法(試行)的通知》(宿人社發〔2011〕201號)執行;其他三類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在6個月以內實現就業的,按照培訓補助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未實現就業的,按標準的80%給予補貼;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標準的60%給予補貼。培訓補助標準原則上不超過1200元/人,且同一地區、同一工種執行統一標準。各縣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并按規定認真審核培訓收費,嚴格控制收費標準較高的培訓項目。(2)創業培訓:四類人員參加創業培訓并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按800元/人給予補貼;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為參加培訓人員提供后續扶持服務,參培人員成功創業并實現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400元/人給予追加補貼。(3)崗前培訓:企業新錄用四類人員,與之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辦理錄用備案手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以內,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定點培訓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培訓后按照規定標準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0元/人。(4)勞動預備制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主要針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勞動預備制培訓內容包含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培訓補貼標準按照上述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標準執行。同時,在培訓期間,對農村學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員,給予每人每月150元的生活費補貼。
3.資金申請(1)個人、培訓機構申請四類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應由個人先墊付培訓費用,培訓合格后再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培訓補貼。申請材料包括:個人身份證明、就業失業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創業培訓合格證書)、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型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對于基礎管理工作較好、具備條件的定點培訓機構免收培訓費的,可由培訓機構在每一期培訓班結束后,憑職業培訓申請材料提出補貼申請。申請材料包括:職業培訓補貼申請表、開班審批表、教學計劃、發證花名冊(含電子版)、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培訓協議等。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農村學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員,可由職業培訓機構代為申報生活補貼。對職業培訓機構代為申領生活補貼的,申請材料除前款規定外,還應附初(高)中畢業證、特困或低保證復印件、代為申領協議等。對于參培人員成功創業,并實現穩定經營的,跟蹤服務的培訓機構可申請追加補貼。申請材料:成功創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創業人員跟蹤服務表》、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2)企業直接申請企業新錄用四類人員,開展崗前技能培訓的,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包括:培訓人員花名冊、培訓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工資發放證明、社會保險費繳納憑證等。以上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財政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三)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1.補貼對象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的對象為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四類人員。四類人員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在6個月內可向職業技能鑒定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2.補貼標準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參加技能鑒定獲證獎補標準按照《關于貫徹全省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鑒定獲證獎補辦法(試行)的通知》(宿人社發〔2011〕201號)執行,其他三類人員鑒定合格后,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每人補貼100元;通過技能鑒定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最高按照初級130元/人、中級170元/人、高級250元/人標準給予補貼。
3.資金申請(1)個人申請申請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2)培訓機構或企業代為申領勞動預備制培訓、特困及低保失業人員參加技能培訓以及企業開展崗前培訓,其職業技能鑒定費用由培訓機構或企業先行墊付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可由培訓機構或企業代為申領。申請材料除前款規定外,還包括:鑒定補貼花名冊、代為申領協議書等。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財政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補貼資金。
(四)社會保險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對象為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登記失業人員中的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險種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五項。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對初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為提高靈活就業的穩定性,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3年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一次性延長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延長期限不超過1年。
社會保險補貼采取“先繳后補”的辦法,具體分為以下五類:
1.對各類企業(勞務派遣企業除外)的社會保險補貼(1)補貼標準。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對為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的單位部分給予全額補貼。(2)資金申請。各類企業在申報繳費時應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并出具單獨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申請材料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實體認定證明》、《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花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復印件、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單據等。
2.對公益性崗位的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限定在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服務、公益性管理和公益性事業崗位。(1)補貼標準。單位在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對為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給予全額補貼。(2)資金申請。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時,需提供政府開發公益性崗位具體范圍的證明材料、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花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保險費繳費單據等。
3.對勞務派遣企業的社會保險補貼。勞務派遣企業應當及時為吸納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履行社會保險繳費義務。(1)補貼標準。勞務派遣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從事保潔、保安、保綠、家政等服務性行業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規定期限內對勞務派遣企業繳納的單位部分給予全額補貼。(2)資金申請。勞務派遣企業在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時,除上述要求企業提供的申請材料外,還需另附勞務派遣企業與用工單位簽訂的用工協議、用工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花名冊以及派往工作崗位等材料。
4.對從事個體經營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1)補貼標準。對按照企業參保繳費辦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對單位繳納部分給予全額社會保險補貼;對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執行本辦法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辦法。(2)資金申請。申請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失業人員就業申請認定表、社會保險費繳費單據等。
5.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工作崗位不固定、工作時間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和勞動關系不固定的就業人員。(1)補貼標準。靈活就業人員向所屬社區(村居)、街道(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機構申報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后,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給予所繳納社會保險費60%的社保補貼。(2)資金申請。申請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申請認定表》、社會保險費繳費單據等。各類企業(含勞務派遣企業)、公益性崗位單位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后,按季報送社保補貼申請資料;個體經營者和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每年申報一次。社會保險補貼只針對當年度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對往年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予補發。以上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財政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
(五)公益性崗位補貼
1.補貼對象及范圍公益性崗位補貼的對象為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
2.補貼標準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其工資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并由財政部門根據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數給予崗位補貼,標準為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50%。對政府部門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且沒有經費來源的用人單位,由同級財政給予全額崗位補貼。
3.資金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按季申報,申請材料包括:符合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花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發放工資明細賬(單)、《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表》等。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財政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
(六)就業見習補貼
1.補貼對象被認定為就業見習基地的企業(單位)吸納畢業年度內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并發放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的,對見習企業(單位)給予就業見習生活補貼。
2.補貼標準就業見習生活補貼的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3.資金申請。見習企業(單位)先行墊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補助,見習期滿后可按規定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就業見習補貼。申請材料包括:參加就業見習人員名單、就業見習協議書、見習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大學畢業證復印件、企業(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等。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財政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