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份,北京市提高了高溫補貼標準?您拿到高溫補貼了嗎?如下為北京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歡迎閱讀!
北京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根據北京市安監局、衛計委、人力社保局和市總工會聯合發布的相關文件規定,北京市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間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此外,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相關負責人介紹,“錢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北京市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露天作業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筑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溫津貼。
不發津貼最高可罰1萬元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
對于企業在發放高溫津貼時出現標準低、打折扣,或者以飲料代替津貼或以津貼代替飲料等情況,北京市相關部門表示,將加大檢查力度。同時,職工如果未按規定領取到高溫津貼,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直接撥打人力社保舉報熱線12333投訴。
據悉,各地高溫津貼的標準有所不同,發放的月份也有所區別。上海為每年6月到9月期間發放,具體為每人每月200元。年平均溫度較高的廣東每年6月至10月期間發放,具體每人每月150元。
最全國高溫津貼新標準
1、浙江省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
2、福建省
發放時間:5個月(5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9.2元。
3、湖北省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2元。
4、江西省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160元。
5、河南省
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10元。
6、河北省
發放時間:河北省南北跨度長,氣溫差別大等實際情況,夏季高溫津貼實行差別時長。冬季取暖期標準不超過4個月(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5月21日至8月31日執行;冬季取暖期標準超過4個月(不含4個月)的市、區、縣(市),每年從6月11日至8月20日執行。
發放標準:夏季高溫津貼標準以作業環境為依據并以實際出勤作業時間確定。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5元。沒有防暑降溫設備或有防暑降溫設備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1元。
7、廣東省
發放時間:5個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
8、江蘇省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9、陜西省
發放時間: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25元。
10、山西省
發放時間:3個月(6月、7月、8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11、廣西省
發放時間:5個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
12、海南省
發放時間:7個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
13、湖南省
發放時間:3個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14、遼寧省
發放時間:3個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15、內蒙古自治區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80元。
16、山東省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的津貼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
17、甘肅省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18、云南省
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
19、吉林省
發放時間: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
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
20、四川省
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2元。
四大直轄市:
21、北京市
發放時間:3個月(6月、7月、8月)。
發放標準: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22、上海市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月200元。
23、重慶市
發放標準:一般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
24、天津市
發放時間: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每日27.3元,每月59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