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房地產限購最新升級政策,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家庭、能夠提供一年內連續12個月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秦政字〔2017〕1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北戴河新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經研究,決定在4月15日出臺的《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秦政字〔2017〕16號)基礎上,啟動如下調控措施: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房銷售備案后,全部房源價格須向價格部門進行一次性價格備案(一房一價),備案后10天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照備案價格進行銷售。正在進行銷售的項目,也要完成備案后方可繼續銷售。60日內不予受理上調備案價格申請。
二、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家庭、能夠提供一年內連續12個月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內連續12個月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全市范圍內向其售房。補繳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
三、對首次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四、在城市無房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已有1套住房或有貸款記錄(含商業銀行貸款記錄)的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6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其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五、編制實施住宅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和中期規劃,合理安排土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合理確定土地出讓競價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對已完成土地供應的項目,限期開工,盡快形成市場有效供應。
六、加快公租房建設分配進度,2017年確保2013年底前政府投資公租房完成分配90%,政府投資公租房完成分配85%,盡快發揮住房保障作用。全面完成2017年棚戶區改造目標任務,統籌做好2018?2020年棚戶區改造三年計劃。
七、深入開展整頓規范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囤地炒地、惡意炒作、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變相漲價、價外加價、捆綁搭售,以及違反明碼標價制度、不按規定執行價格申報及備案制度等違法違規行為。打擊中介機構發布虛假房源及不實價格信息、壟斷房源操縱市場價格、提供虛假證明、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虛假宣傳誤導市場預期,以及從事首付貸、過橋貸及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違法違規行為。嚴格管理房產類公證業務,禁止為違法銷售行為進行公證。
八、進一步加強市場運行監測、分析、研判,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預案,提前預警,適時出臺新的調控政策。全面、準確、及時發布房地產市場信息,搞好輿情監測,各類新聞媒體、網絡平臺要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客觀報道房地產市場情況,穩定市場預期。
本通知自2017年5月16日起執行。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日
拓展閱讀:
4月14日深夜,秦皇島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最新措施,文件提出,為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強化住房居住屬性,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秦皇島將對海港區城市建成區(不含金夢海灣商務旅游度假區)、北戴河區、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實施限購政策,非秦皇島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不得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能夠提供在本市滿六個月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在購房時視為本市戶籍居民。
文件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不得向限購對象出售住房,違反上述限購規定的,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同時指出,暫停受理限購對象在本市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已完成土地供應的項目,限期開工,盡快形成市場有效供應。
限購導致的購房合同不能履行怎么辦
住房限購政策在性質上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質,是對房地產市場加強和完善宏觀調控的重要舉措,確實對房屋買賣合同能否繼續履行造成重大影響,不符合限購政策,且雙方未辦理網簽手續,就會造成合同在事實上的不能履行。
1、若購房合同是在“限購令”頒布前簽訂的,則“限購令”屬于法律上規定的“情勢變更”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可解除合同,并且都無需承擔違約責任;買方已經支付購房款的,賣方應退還款項。
2、若購房合同是在“限購令”頒布后簽訂的,合同雙方又都是“明知故犯”,則合同無效,不能履行;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合同方,還將面臨行政法規的處罰。若賣方不知情,買方未說明自己已屬于限購人群,則買方還很可能需要承擔締約過失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