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又要到了,高溫補貼的發放問題又重新進入到人們的視野中,那么深圳市高溫補貼2017標準又是怎么樣的呢?
深圳市高溫補貼2017標準
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違法成本低致使補貼發放難
類似的情況不止發生在北京,事實上,全國各地幾乎每年都有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足額發放高溫津貼的現象發生。根據此前媒體報道,2015年就曾有一位建筑工人在網上發帖表示,自己看了媒體報道才知道高溫津貼這回事,而且,自己和200多位工友已經5年都沒領過高溫津貼。
為何高溫津貼發放這么難?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程延園表示,一方面由于宣傳普及不到位,很多人并不知道可以領取這項補貼,而用人單位對于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標準及天氣條件等也不清楚,這是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之一。程延園說,很多勞動者不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不知道自己可以享有這項福利,此外,有些用人單位對于高溫津貼的具體發放要求也不是很明確,“比如具體氣溫達到多少度算是高溫天氣,有些企業都還不是很了解!绷硪环矫,程延園認為,各地現行的高溫津貼標準并不算高,客觀來講,涉及的金額并不是很高,因此也無法引起用人單位足夠重視。此外,勞動者在面對用人單位時大多較為弱勢,不會合理主張自己的權利,也是導致高溫津貼執行難的原因。
除上述原因外,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所所長張車偉此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目前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主要依靠勞動監察部門、工會組織監督,監督管理工作比較乏力,懲處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單位違法成本較低,也是導致高溫津貼難以落實的一個重要原因。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
究所副研究員支振鋒認為,高溫維權要有法所依,就要把相關的權利義務法律化,今后可以考慮將高溫津貼等高溫勞動保護措施列入《勞動法》,提高其執行效力。同時,要明晰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保證政策的剛性和權威性。
防暑降溫措施不止高溫津貼
事實上,除了高溫津貼外,用人單位還應當在高溫條件下為作業人員提供其他必要的安全生產環境及保障措施。北京市2015年發布了《工作場所防暑降溫技術規范》,這一地方標準對于高溫作業工種的工作環境以及用人單位需采取的措施做了詳細規定。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前相關規定中對用工單位為高溫作業人員提供防暑飲料和藥品沒有具體要求,因此常常出現上百工人只供一桶綠豆湯、幾盒清涼油的現象。而現在,用工單位有了明確的執行標準,執法時不能達標,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警告或處罰。
據北京市安監局工作人員介紹,按照北京市《工作場所防暑降溫技術規范》的相關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 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最高氣溫達到37 以上、40 以下時,室外露天作業累計不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即12時-15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最高氣溫達到35 以上、37 以下時,用人單位應該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此外,每年6月~9月期間,用人單位應為所有高溫作業人員提供清涼飲料和防暑藥品,清涼飲料發放量應不少于人均2.5L/天;防暑藥品可配備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清涼油等。防暑藥品供應量以滿足實際需要為宜。應明確飲料及藥品盛裝器具的放置地點、清洗方法,消毒應規范,并設專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