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保年檢網上申報應該如何操作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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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人社廳、財政廳出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統一了各地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流程,界定了各級機構認證責任。《辦法》規定,資格認證采取戶籍地認證為主、居住地認證為輔、集中與實時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包括現場認證、上門認證、異地認證、技術認證。縣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的待遇領取人員集中認證。
《辦法》明確,認證的主要內容為核查待遇人員是否死亡、出國(境)定居、服刑或領取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每月與民政、衛計、公安、司法等部門及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等機構進行數據比對,逐級下發疑似不再具有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資格人員名單并核查處理。省級經辦機構將積極搭建資格認證信息技術平臺,縣級經辦機構將積極采取人臉、靜脈、指(掌)紋等生物識別技術開展生存認證工作。
根據《辦法》,待遇領取人員不在戶籍地居住的,可到居住地縣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或鎮級人社服務機構認證。
湖南省啟用“社保基金電子收據”
對于湖南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來說,不用再每個月開出數以萬計的紙質收款收據;對于社會保險參保單位經辦人員來說,也不需要再每個月數趟往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拿取收款收據,這種改變,已從湖南省1月1日正式啟用“湖南省社會保險基金收款收據(電子收據)”(簡稱社保基金電子收據)開始。
為滿足非稅收入征收管理需要,進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湖南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稅局和省地稅局四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關于啟用湖南省社會保險基金收款收據(電子收據)的通知》,社保基金電子收據適用于參保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社會保險基金。
社保基金電子收據是指湖南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收取社會保險基金時,向參保單位開具的以電子方式存儲的收付憑證。社保基金電子收據僅設一聯電子版收據聯,采用電子信息防偽,以電子形態存儲保存,可用白紙打印。電子收據號碼由省財政廳根據省人社廳發送的信息進行自動分配。
社保基金電子收據納入其他財政票據管理,無須核銷和年檢。參保單位可在“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打印社保基金電子收據,其與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及銀行繳款回單三者一并作為報賬依據。社保基金電子收據生成后,稅務、審計等有關部門可登錄“湖南非稅收入網”或“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查驗社保基金電子收據相關信息。
社保基金電子收據啟用后,“湖南省社會保險基金收款收據”電腦票和手工票仍可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