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去年發布了《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2017年起,在全國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即將農業“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農業補貼新政策
01農業支持保護補貼
2017年5月財政部、農業部印發了《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將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
對象: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資金,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用于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資金,補貼對象為糧食適度規模生產經營者, 改變土地用途、達不到耕地質量條件以及撂荒土地的不能獲得補貼。
方式: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土地后,需要將流轉合同在土地流轉辦公室進行備案,否則將無法申請相關補貼。縣級財政部門會同農業部門通過“一卡(折)通”等方式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農民。
標準:2017年度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標準為77.63元/畝/年。 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資金,上年結轉資金可在下年繼續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作為結余資金管理。
02農機購置補貼
農機購置補貼為推進農業機械化進程,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業增產增效、農民節本增收而設立的專項資金。
對象:納入實施范圍并符合補貼條件的農民、農場林場職工、農民合作社和從事農機作業的生產經營組織。
方式:購機,可以在省域內自主選擇補貼產品經銷企業或通過企業直銷方式購買機具。
申請:憑借《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購機發票及區級以上農機化主管部門認可的相關憑證、有效身份證明(個人憑戶口本和身份證,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憑工商營業執照)、《經銷企業供貨表》以及“一卡通”卡號或銀行賬號,就近到區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補貼資金。
其中購置需登記注冊、現場安裝或有省級累加補貼的補貼產品須到區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購置需現場安裝補貼產品的,安裝完成并經確認后方可申請補貼。
標準:2015年年度中央財政已下撥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36.45億元,2017年中央財政已下撥首批209億元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由于中央財政支出總體規模壓縮,2017年安排用于農機購置補貼的中央資金壓減至186億元,并已一次性下達給各省,較去年減少約51億元。
03玉米補貼
☑玉米生產者補貼
2017年,國務院決定,在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建立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補貼制度的一大特點,是實行“市場定價、價補分離。”即玉米價格由市場形成,同時中央財政將對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給予一定補貼,并鼓勵地方將補貼資金向優勢產區集中,保障優勢產區玉米種植收益基本穩定。
對象: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實際生產者,包括本地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合法的外來租種者等。
方式:通過惠農“一卡通”系統由縣財政直接將補貼資金打入生產者存折賬戶,要求各地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補貼。
標準:國家對各省區畝均補貼水平保持一致,補貼基期也在一定年限內保持不變。按照國務院有關決定,中央財政將一定數額的補貼資金撥付至省級財政,并賦予地方自主權,由各省區制定具體的補貼實施方案,確定本省區的補貼范圍、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準等。目前,十月份發放的第一批補貼在150元/畝浮動,近期第二批發放的補貼大概在46元/畝。
☑玉米深加工補貼
2017年中央支持東北地區新產的收購加工,地方可出臺鼓勵玉米加工的補貼政策并組織實施,中央財政對地方出臺的加工補貼政策按照實際執行情況事后對省級補貼給予獎補。
對象:東北地區轄區內規模以上,就地采購,自建倉儲設施的玉米加工企業,企業具體資質標準由各省區確定,加工企業名單報國家糧食局等有關部門備案,報備名單抄送財政部駐當地專員辦。
方式:企業具體資質標準由各省區確定,加工企業名單報國家糧食局等有關部門備案,報備名單抄送財政部駐當地專員辦。擬對在2016/11/1-2017/3/31期間加工企業收購入庫,并經審核最終是由企業自用加工的玉米給予獎勵。
標準:2017年東北地區出臺加工補貼政策,補助標準由有關省區根據玉米收儲形勢,加工能力,財力可能等確定,中央獎勵標準同地方補貼掛鉤,中央財政補貼標準擬定為地方財政的1/3,并按最高不超過130元/噸掌握。
遼寧對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符合就地采購、自建倉儲設施等的玉米深加工企業給予 100元/噸的補貼。吉林對省內規模以上玉米深加工企業收購加工省內2017年新產玉米給予每噸200元補貼。黑龍江補貼標準為,企業在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間收購入庫,并于6月30日前加工消耗的省內2017年新產玉米,每噸給予300元補貼(標準水分)。內蒙古將對銷售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的玉米深加工企業收購加工新產玉米給予200元/噸的補助。中央、自治區、盟市及旗縣財政按4:3:3的比例出資。
04馬鈴薯補貼
2017年2月23日,農業部正式發布《關于推進馬鈴薯產業開發的指導意見》,將馬鈴薯作為主糧產品進行產業化開發。
對象:農民、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或企業。
方式:采取售價折扣補貼方式,即購種農民按折扣價付款,供種企業登記折扣銷售清冊,購種農民簽字確認?h農牧業局與供種企業簽訂合同,確認供種數量,財政局根據供種量預撥70%補貼資金,播種出苗后,財政、農牧部門根據審核確定的供種清冊和農牧部門確認的無種子質量問題書面意見,與供種單位結算其余30%的補貼資金。
標準:一級種每斤補貼0.5元(農戶自籌1.2元/斤),微型薯每粒補貼0.2元(農戶自籌:克新一號0.25元/粒,費烏瑞它0.3元/粒)。中央財政對馬鈴薯實施脫毒種薯擴繁和大田種植補貼,每畝補貼100元。
05大豆、棉花種植補貼
☑大豆補貼
2017年,農業部出臺《關于“鐮刀彎”地區玉米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強調減少玉米種植面積,鼓勵東北地區種植大豆。
對象:大豆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的實際種植者(包括農民、企事業單位等)。
方式:當市場價格高于目標價格時,不啟動補貼;當市場價格低于目標價格時,啟動目標價格補貼。啟動補貼時,根據國家撥付到省的補貼資金總額和統計部門統計的大豆合法實際種植面積,測算并確定該省每畝平均補貼額,補貼時依據合法實際種植面積進行撥付和發放。
標準:為增大豆減玉米,國家用35億補貼來提高大豆收益,讓農民自己放棄種玉米,如黑龍江大豆種植補貼由2017年的60元/畝漲至130.87元/畝、玉米改種大豆補貼150元/畝。
☑棉花種植補貼
對象:交售量部分補貼對象為全區棉花實際種植者。主要包括:基本農戶和地方國有農場、司法農場、部隊農場、非農公司、種植大戶等各種所有制形式的棉花生產者(以下簡稱農業生產經營單位)。面積部分補貼對象僅為南疆四地州基本農戶。
方式:各縣(市)財政部門通過涉農補貼“一卡通”系統將全部補貼資金兌付給棉農。
標準:2017年元旦過后,新疆部分地區開始發放首批預撥的2017年度棉花目標價格改革補貼資金,兌付補貼標準定為籽棉0.5元/公斤,各縣(市)、各鄉(鎮)正根據分解落實的籽棉交售量、補貼兌付標準,結合棉花種植面積、當地單產預警上限和必要的發票等信息,以村為單位進行補貼公示。
06退耕還林補貼
標準:國家按退耕還林每畝補助1500元(其中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現金補助1200元、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種苗造林費300元)。
退耕還草每畝補助1000元(其中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現金補助850元、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種苗種草費150元)。
方式:補貼資金發放是由縣級環林局會通過“一折通”(存折)方式兌現給農戶手中。
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分三次下達給省級人民政府,每畝第一年800元(其中種苗造林費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退耕還草補助資金分兩次下達,每畝第一年600元(其中種苗種草費150元)、第三年400元。
額外補助:在一些地方除了中央下發的補貼資金,政府還額外提供補助如山西省新出的2017年規定,對58個貧困縣實施的退耕還林,山西省在國家補助基礎上每畝增加800元,對退耕農戶每畝增加300元;對其他非貧困縣實施的退耕還林,山西省在國家補助基礎上每畝增加500元,對退耕農戶每畝增加300元。
07測土配方施肥補貼
測土配方施肥試點補貼資金是中央財政《測土配方施肥試點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05]101號第二章中指出,為鼓勵和支持農民科學施肥,提高肥料使用效率,促進農民節本增收,減少農業面源污染而設立的專項資金。
對象:包括承擔測土配方施肥任務的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依照配方加工配方肥的企業等。
方式:對測土、配方、配肥等環節給予的補貼以及項目管理費。
標準:測土、配方和土壤采樣環節的補貼按照實際需要給予適當補助;儀器設備在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適當添置,用于儀器設備的補貼原則上不超過財政補貼資金的30%。項目管理費按補貼資金的2%提取。
08農業保險保費補貼
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指財政對農業保險業務的保費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補貼的對象是投保農戶。種植業補貼險種的保險責任為因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生物災害和意外事故對投保農作物造成的損失。
對象:投保農戶。
方式和標準:對于中央確定的補貼險種,在試點省份省級財政部門承擔25%的保費后,財政部再承擔25%的保費。其余部分由農戶承擔,或者由農戶與龍頭企業,省、市、縣級財政部門共同承擔,具體比例由試點省份自主確定。投保農戶直接根據應該承擔的比例繳納保費。
09秸稈補貼
對象:開展秸稈收儲和進行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的各類主體,包括:農機合作社、家庭農場、村社集體、秸稈收儲組織、秸稈加工利用企業等。
方式和標準:
1、秸稈粉碎還田機補貼:據悉,根據國家補助政策,補貼粉碎還田機6.72萬臺,補助資金2.25億元,這個補助也是農機補助的一部分。
2、秸稈養畜:秸稈養畜示范補貼是國家長期支持秸稈飼料化的項目建設,據統計中央財政累計投入了18.5億元,用于建設秸稈養畜示范區超過了1000個。(區域有具體限制)
3、秸稈生物燃料化:秸稈的解氣化、秸稈的生物氣化、秸稈固化成型、秸稈碳化等燃料技術一直是國家財政補貼的大戶,近年還在加大投資補助力度。
注意:補貼區域為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10省、自治區。
10輪作休耕補貼
為改善糧食供給以及治理生態惡化嚴重問題,我國采取了休耕制度的嘗試,目前在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南、貴州、云南、甘肅、(自治區)等區域開始試點。
輪作補助標準:與不同作物的收益平衡點相銜接,互動調整,保證農民種植收益不降低。結合實施東北冷涼區、北方農牧交錯區等地玉米結構調整,按照每年每畝150元的標準安排補助資金,支持開展輪作試點。
休耕補助標準:與原有的種植收益相當,不影響農民收入。河北省黑龍港地下水漏斗區季節性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500元,湖南省長株潭重金屬污染區全年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1300元(含治理費用)。貴州省和云南省兩季作物區全年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1000元,甘肅省一季作物區全年休耕試點每年每畝補助800元。
《全國農村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中還提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對農民實行直接收入補貼(玉米生產者補貼可以看作該類型補貼)。去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斗桨浮诽岢,要突出綠色生態導向,在保持存量補貼政策穩定性、連續性的基礎上,提高補貼資金使用的指向性;要注重發揮市場形成價格作用,調動農民和社會各方面積極性,提高補貼資金使用效率。鼓勵各地創新補貼方式方法。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完善保護補償激勵機制。
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
財農〔2016〕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員會):
2015年,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農業部印發了《關于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財農〔2015〕31號),在全國范圍內從農資綜合補貼中調整20%的資金,加上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資金和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統籌用于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重點用于支持建立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同時選擇部分省開展試點,將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從試點情況看,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方向正確,目標明確,操作簡便,取得了預期效果。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2017年在全國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業補貼政策的有效實施,明確要求在穩定加大補貼力度的同時,逐步完善補貼政策,改進補貼辦法,提高補貼效能。推進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是按照中央“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總體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調整,是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順應農業發展新形勢的重要舉措,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農業生產領域的具體體現。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推進農業“三項補貼”由激勵性補貼向功能性補貼轉變、由覆蓋性補貼向環節性補貼轉變,提高補貼政策的指向性、精準性和實效性。各地要充分認識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的重要意義,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改革工作平穩順利推進。
(一)有利于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準性和實效性。將農業“三項補貼”中直接發放給農民的補貼與耕地地力保護掛鉤,明確撂荒地、改變用途等耕地不納入補貼范圍,鼓勵農民秸稈還田,不露天焚燒,主動保護耕地地力,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意識,實現“藏糧于地”,使政策目標指向更加精準,政策效果與政策目標更加一致,促進了支農政策“黃箱”改“綠箱”,進一步拓展了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政策空間。同時,統一資金審核和發放程序,減少了工作環節,減輕了基層負擔,節約了時間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有利于促進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當前農業雖然保持增量增收的好勢頭,但數量與質量、總量與結構、投入與產出、成本與效益、生產與環境等方面矛盾日益上升,特別是家庭小規模經營仍占大多數,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影響了農業現代化進程。通過政策引導,加快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培養新型職業農民,鼓勵多種形式的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有利于推動農業生產加快進入規模化、產業化、社會化發展新階段,符合現代農業發展方向。
(三)有利于推動農村金融加快發展。長期以來,農民“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始終得不到很好解決,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通過調整部分資金支持建立健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并強調其政策性、獨立性和專注性,既是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支持現代農業建設,有效緩解農業農村發展資金不足問題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常態下創新財政支農機制,放大財政支農政策效應的重要舉措,同時兼顧了效率與公平,適應農業產業升級對金融支持的需要,也有利于推動農村金融發展。
二、主要內容
2017年起,在全國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即將農業“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中央財政已將2017年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全部提前下達,其中下達黑龍江省、廣東省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資金,包含了需兌付給直屬墾區農場和兵團團場職工的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資金,由農業部直屬墾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當地省級財政、農業部門研究落實;年度執行中下達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全部用于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中央財政通過上劃部門預算下達農業部直屬墾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儲糧總公司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全部用于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一)加強耕地地力保護。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資金,其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補貼依據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具體以哪一種類型面積或哪幾種類型面積,由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定;補貼標準由地方根據補貼資金總量和確定的補貼依據綜合測算確定。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再給予補貼。鼓勵各地創新方式方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引導農民綜合采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減少化肥農藥用量、施用有機肥等措施,切實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自覺提升耕地地力。
(二)促進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用于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補貼資金,原則上以2017年的規模為基數,每年從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中予以安排,以后年度根據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的預算安排情況同比例調整,支持對象重點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傾斜,體現“誰多種糧食,就優先支持誰”。各地要堅持因地制宜、簡便易行、效率與公平兼顧的原則,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農業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鼓勵各地創新新型經營主體支持方式,采取貸款貼息、重大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不鼓勵對新型經營主體采取現金直補。對新型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可按照不超過貸款利息的50%給予補助。對重大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可以采取“先服務后補助”、提供物化補助等方式。要加快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在糧食生產托管服務、病蟲害統防統治、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積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經營性服務組織開展公益性服務,積極探索將財政資金形成的資產折股量化到組織成員。
近幾年,用于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補貼資金,要按照財政部、農業部、銀監會印發的《關于財政支持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指導意見》(財農〔2015〕121號)要求,重點支持建立健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中央財政下達地方用于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統籌用于資本金注入、擔保費用補助、風險補償等方面,通過強化銀擔合作機制,著力解決新型經營主體在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中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力爭用3年時間建成政策性、獨立性、專注于農業、覆蓋全國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各地要充分發揮財政注入資本金的作用,盡快啟動農業信貸擔保業務運營,并根據業務開展情況,合理確定財政注入資本金的規模和節奏。
三、保障措施
農業“三項補貼”改革事關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和農業農村發展大局,事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財政、農業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政策措施,注重宣傳引導,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完成各項改革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農業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密切部門合作,抓好工作落實。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務必于6月30日前將需兌現到農民手中的補貼資金發放到位,讓農民群眾吃上“定心丸”。要做好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主動與社會各方面特別是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進行溝通交流,贏得理解和支持。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安排相應工作經費,保障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各省份實施方案在報送省級人民政府審定前要與財政部、農業部充分溝通,正式印發后要及時報送財政部、農業部備案。
(二)加強資金管理。中央財政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按照耕地面積、糧食產量、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等因素測算切塊到省級財政,由各省份結合本地實際確定補貼對象、補貼方式和補貼標準。省級財政、農業部門要切實做好資金撥付和監管工作,督促縣級財政、農業部門做好基礎數據采集審核、補貼資金發放等工作。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后,中央財政不再安排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各地農作物良種推廣工作可以根據需要從上級和本級財政安排的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中統籌解決。對于騙取、套取、貪污、擠占、挪用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的,或違規發放補貼資金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加強督導考核。各省級財政、農業部門要密切跟蹤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情況,加強信息溝通,重大問題及時報告財政部、農業部。財政部、農業部將強化監管督導檢查,研究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和績效管理制度,適時對各地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以后年度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財政部
農業部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