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東莞市房產管理局、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那么該政策有何亮點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4月10日晚,東莞市政府官網正式對外發布《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根據該《通知》,未來東莞政府將采取“限購+限外+限售+限贈與+限學歷”等五大措施進一步調控房地產市場。此次,限購僅針對新建商品住宅,有望利好二手房市場和商業市場,尤其利好于商務公寓。業內人士建議,房企順勢而為,積極配合政府調控目標,惠民定價;購房者理性看待市場,擇機入市。
政策:“五劍齊發”控房價
4月10日晚,東莞市政府官網正式對外發布《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4月11日零時起執行。
該通知規定:(一)本市戶籍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繼續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三)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能提供本市工作單位勞動合同以及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半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的,可在我市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執行以上第(二)點規定。(四)通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予認定。另外,通知還規定,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網簽時間為準),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須滿2年后方可再次購買住房;接受贈與的,須符合本市的現行限購政策。據悉,該通知自2017年4月11日零時起執行。
簡要來說,具體政策要點有:1.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均限購2套住房。2.非本市戶籍購首套房須提供逐月1年個稅或社保,購二套須逐月2年個稅或社保。3.非本市戶籍本科學歷以上購首套房須提供逐月半年社保。4.新房和二手房,須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5.贈與轉讓住房后,2年后方可再次購房。
影響:“劍指”新建商品住宅
據了解,兩會后,粵港澳大灣區、房地產稅不征收等利好釋放助樓市復活。為穩樓市,保障房地產市場理性運行。2017年4月10日前,珠三角的廣州、佛山、中山、珠海皆已升級限購政策,而今年東莞前兩輪調控僅在于“限價”層面,但房價增速依然無法控制,則東莞政府限購政策加碼,在4月10日出臺“升級版”的限購政策。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東莞限購政策調控強度弱于廣深,仍有望持續接納深圳客外溢。本次政策,既能有效控制房價增速,又沒有抑制合理性的外溢性的住房需求,未大幅違背城市與市場發展規律。
另外,該政策劍指投資客,套牢投資客的資金,成為紙面財富,起到打擊投資客進莞的熱情,讓東莞回歸自住和剛需的市場。區別于全國樓市調控的;吸引人才來莞置業,促進產業升級;利于東莞在粵港澳大灣區的背景下更加快速發展;上一輪限購已歷半年,適時加碼控房價,本輪調控后東莞樓市量價走勢或與去年新政后相似;限購僅針對新建商品住宅,并沒有限制二手房交易和商業市場,有望利好二手房市場和商業市場,尤其利好于商務公寓。
建議:房企深扎本土回歸自住
業內人士表示,就房企來說,東莞一手將回歸本土,因此需要加大開拓本地市場的力度,政策升級后雖深圳在莞的購房比例將會持續下滑,但東莞市場不會出現頹廢式萎靡。因東莞市場不同于其他城市,外來人口基數大,得益產業轉型升級,人口的消費力強勁,且經過2017年的市場洗禮之后,東莞本地需求被喚醒,雖政策出臺,但喚醒的需求將會持續釋放。目前東莞本地客戶已經接受目前的市場價格,也具備一定的消費能力。所以,如何開辟和挖掘東莞市場是目前房企突破的重點。
其次,東莞將回歸本土的剛需及首次改善需求;建議房企主推70-130 剛需及改善型洋房,實現快速去貨;同時加大商務公寓推貨,通過商業市場的成交,滿足資金流的需求,平穩度過艱難期。再者,對于今年年內即將入市的項目,建議提前做好客戶儲備,提高客戶轉換率。太過于依賴深圳市場與渠道的開發商,建議盡快調整策略,與深扎東莞本土,專業做本土市場的企業攜手共渡難關。
就購房者而言,無論調控力度強否,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引擎之下,東莞房價上漲動力仍在,存在房價大幅下跌的心理或會錯失良機,整體來看,今年是入市的較好時機。一方面,不用擔心會不會買貴,因為今年政府表態一定要將房價控制在合理范圍,說不定還能撿到物美價廉的房子;另一方面,不要祈求房價會大降,整體會與去年持平,不排除部分區域或個盤小范圍的會有小幅回調。所以,見機考慮出手,畢竟政府持續高強度的壓制樓市發展是階段性的,每個人能遇到這樣的機會并不多。另外,根據個人的購房條件,靈活選擇一手或二手市場;對于無購房資格的市民,可以考慮購買核心地段與輕軌上蓋的商務公寓類產品,作為出租或者資產保值的一種渠道。
延伸閱讀:東莞限購已網簽住房不受證滿2年限制
東莞市房產管理局、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對4月10日公開的住房限購政策中“交易轉讓”和“執行時點”進行明確。
《通知》指出,在2017年4月11日零時前已完成網簽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無論是在上述時間點之前或之后辦出《不動產權證》,均不受“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條款的限制。
在2017年4月11日零時后網簽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進行網上簽約交易。
此前政策曾要求,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須滿2年后方可再次購買住房;接受贈與的,須符合本市的現行限購政策。
對此,《通知》明確,2017年4月11日零時前,通過贈與方式轉讓(須取得《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住房的,不受此條款限制。
而在2017年4月11日零時后,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贈與方從而獲得購買住房資格的,須滿2年后方可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