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住房限購令已經出臺,具體細則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
長安區、新華區、裕華區、橋西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按照"堅持住房的居住屬性"和"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的總體要求,確保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調整居民購房政策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須提供近2年內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對在市區范圍內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30%;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6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三、調整住房商業性貸款政策
對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或貸款已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對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本意見自2017年3月18日起實施,適用范圍為長安區、新華區、裕華區、橋西區和高新區。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延伸閱讀:石家莊連夜出臺限購政策
正值“金三”樓市旺季,市民購房熱情高漲、需求持續釋放,3月17日晚,石家莊市發布《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新政”的突然出臺讓許多人感到有些“措手不及”。
新規明確,非該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須提供近2年內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在市區范圍內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該市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在該市購房。非該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30%;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60%;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3月18日下午,河北省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常務副會長兼執行秘書長張彥峰接受本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從去年下半年開始,石家莊房價持續上漲,春節過后,上漲幅度依然較高,幾乎超出市民價格預期,政府此時出臺限購政策,就是給過熱的房地產市場踩一腳“急剎車”。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張彥峰認為,石家莊此次出臺的限購政策,力度適中,目的是對投資、投機炒房行為形成一定遏制,對于真正的剛需來說,只是提高了購房門檻,但是,“限購令對于真正想住房子的人來說影響不大。”
記者注意到,《意見》規定,對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或貸款已結清的該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該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上述《意見》自3月18日起實施,適用范圍為石家莊市的長安區、新華區、裕華區、橋西區和高新區。這也意味著,石家莊市區范圍內非戶籍居民最多只能買一套。張彥峰認為,限購令僅限主城區,未將鹿泉、欒城等周邊區域納入限購范圍,客觀上有利于疏散主城區人口壓力,促進城市空間布局合理優化。
記者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增加了“遏制熱點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等內容,反映了人民關切,也再次明確了房地產調控的目標和方向。專家表示,過高房價在有的地方已成民生之痛,必須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
對于石家莊此次限購令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張彥峰分析指出,限購令的出臺有助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從短期看,房產交易量可能會有所下降,但房價應該會保持相對平穩,提醒購房者理性選擇,切勿盲目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