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比例
城鎮職工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根據醫療機構的類別和等級分別定為:二級醫院500元,一級及以下醫院300元。
住院次數起付標準:住院次數依次減半,最低不能低于200元。
報銷比例:
符合醫療保險范圍的醫療費用:
超過起付標準至5000元的部分,個人負擔2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個人負擔16%;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個人負擔14%;20000元至80000元部分,個人負擔10%。
注:80000元以上部分,由救助基金給予補助;起付標準至20000元部分的,退休人員個人負擔的比例按在職職工的標準下調40%。
轉外住院:個人自負10%后,再按市內住院報銷比例執行。
居外住院:個人自負5%后,再按市內最高等級醫院住院標準結算。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1、門診大病
2、門診慢性病
城鎮居民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
報銷比例:
一、學生、兒童: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二、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三、其他城鎮居民: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報銷范圍
不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
(1)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
(2)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毆、違規違法等造成傷害的;
(4)因自傷、自殘、酗酒、戒毒、性傳播疾病等進行治療的;
(5)因美容、矯形、生理缺陷等進行治療的;
(6)因集體食物中毒進行治療的;
(7)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
(8)國家和省市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費用;
(9)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費用情形。
辦理流程
城鎮職工
住院: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外就診審批表》、出院小結、住院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及有效原始機打發票;
門診:
門診大病: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大病申請表》;
(2)門診大病定點醫療機構醫務科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相關病種的病理報告、出院小結等原件及復印件。
門診慢性。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申請表》;
(2)門診慢性病定點醫療機構醫務科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相關病種的病理報告、出院小結原件及復印件;
(4)一年來(病史至少滿12個月)的相關病種門診病歷及檢查報告單原件和復印件。
注:其中慢性心功能不全、腎病綜合癥、甲狀腺功能亢進癥、糖尿病需提供最近一年的住院材料。
報銷比例
憑上述相關材料于出院后本年度內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有關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辦理地址
連云港市各區縣市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