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春節是中華民族傳統的節日,同時也是屬于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此時按照國家的規定是要放假7天的。那么在這段期間要是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話,這個春節加班工資該如何計算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17年春節加班工資計算方法,歡迎閱讀~
2017年春節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1月27日至2月2日調休,放假7日。
1月27日(星期五,農歷除夕)、1月28日(星期六,農歷正月初一)、1月29日(星期日,農歷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
2月3日(星期五)、2月4(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以上春節放假時間,是小編根據以往的規定為大家預測的,如果按照上述的放假時間來執行的話,其中三天屬于法定節假日,按照規定要是在這三天安排勞動者加班的話,那么加班工資應該為個人工資的三倍,除這三天以外的時間安排加班的,則是需要支付兩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