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產假天數60天 給予配偶護理假15天
針對群眾普遍關注的婚假和產假問題,《條例》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延長產假60天,并給予配偶護理假15天。延長婚、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婚、產假待遇。這就意味著,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都可以享受158天的產假。
據了解,目前已經修改條例的省份中,有山西、安徽、江西等八個省份規定了獎勵產假天數為60天。尹愛東表示,延長產假天數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45天增加到60天,這在已修訂《條例》的省份中是比較高的,目的就是為了充分保障婦女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