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政府下發《關于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對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報程序、補貼發放等做了詳細的規定。
東亞訊(記者 畢成功) 近日,吉林省政府下發《關于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對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申報程序、補貼發放等做了詳細的規定。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本省城鄉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戶籍在本省的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的重度殘疾人。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城市 “三無 ”人員和農村五保戶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
省里每年初將根據各地上一年度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際支出額度給予30%補助(國家級貧困縣按100%給予補助)。
殘疾人自愿提交書面申請,本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由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代為辦理申請事宜。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應提供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殘疾人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殘疾人還需提供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核發的城鄉低保證(僅限于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申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殘疾人還需提供自申請日起前溯6個月內,持續用于特殊護理品消費或照護服務支出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