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公布,2012年內全國有24個省市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我省首檔最低工資標準為1320元,在公布的24個省市區中排名第七。
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陜西等24個省市區先后調整 了最低工資標準。按照上調過后的數據,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深圳,為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為15.2元。從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再次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仍分為4個檔次,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次分別為1320元、1260元、1150元、104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3元、12元、11元、10元。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據悉,我國《最低工資規定》明確,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而國務院6月11日發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也提出,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 以上。
月人均養老金各省份均超2000元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有14個省份公布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 分別為北京、天津、山西、遼寧、陜西、甘肅、青海、山東、福建、河南、江蘇、云南、新疆、西藏等。
在已公布數據的14個省份中,西藏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為3670元,位列第一。緊隨其后的為北京,人均每月3355元。在目前公布的數據中,僅有北京與西藏超過3000元。目前,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最低的省份為河南,為2145元。此前,人社部數據稱,我國連續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月人均水平已超過2000元。廣東省五一前夕,就已公布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作出普遍提高幅度為113元加基本養老金的5%,同時對年滿75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加發100元等要求。
專家建議未來居民養老應形成互補體系
國務院要求,2015年各地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總水平為10%,且包括適當傾斜等因素在內,由于內涵要求不同,各地方在一些細節上有所不同。根據相關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普遍分為三部分:固定額、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組成。
各地自政策發布后即可著手準備制定上調的具體文件,先由省一級勞動保障廳來制定政策,再依據自身的情況來制定相應的細則。對于養老金各省份之間的差距,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央財經大學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現在養老金是地方統籌,各個省份按平均工資水平
來繳費,因為各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不平衡,工資水平、繳費水平也有一定的差別,所 以養老金水平也會有關聯。“目前,應逐步完善現有的制度體系,現在只是提高了職工養老金,未來居民養老保險體系、也就是說非工薪階層的養老制度要協同發展,要互補、分層次發展。”褚福靈說,應形成兩個互補的體系,一個面向較低收入群體,一個面向工資階層。
退休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14日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經中央批準后,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對于延遲退休的說法,公眾似乎耳朵已經聽出老繭來了。因為相關部門已經在多個場合提及了,比如,今年3月,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就在“兩會”上表示,延遲退休方案應該在2017年推出,最早2022年開始實施;再比如,不少部門拿出數據稱,我國正“步入老年化社會”,延遲退休乃大勢所趨;再如此次,人社部部長尹蔚民表示,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延遲退休將遵循“小步慢走”的姿態……
這一切,似乎都指向一點:延遲退休將是板上釘釘的事實,接下來要討論的,是如何延遲退休的問題。為了推行延遲退休,相關部門真的是“不遺余力”,各種造勢,各種傳播。現實中,無論是養老金“空賬”了,還是國外退休年齡比我們高了等事情,都能與延遲退休掛上鉤。這么多外在因素,這么多輿論造勢,這么多吶喊之聲,基本上都只是相關部門的一種鋪墊,目的仍然是延遲退休年齡、延長繳費年限。
但很顯然,延長退休這樣的事情,事關每一個人的權利。那對這般事情的定奪,便不能依賴于造勢,也不能靠相關部門關起門來決策,而必須進行科學的拷問與研究。眾所周知,在養老保險“雙軌制”甚至“多軌制”的語境下,養老方面的一些歷史舊賬,有必要先算清。而在公眾的權利與政策運行的矛盾之中,也應尋求一個最佳的平衡點,讓雙方都能接受,而不能只顧政府部門的利益而不顧民眾的利益。這樣的常識,應該被充分信仰。
為了延遲退休,政府部門造勢,似乎可以理解,畢竟造勢能擊潰公眾的心理防線,讓其認為延遲退休是無法扭轉的趨勢,也能形成一定的民意基礎。但問題是,造勢應該是有根據的,而不能罔顧事實。比如此次的說法,“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而審視國外退休年齡便可發現,這般說法是不嚴謹的,不少國家和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是一致的,而科威特更是只有50歲。可以說,相關部門造勢可以,但應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
不可否認,西方一些發達國家,尤其是福利社會比較完善的國家,退休年齡的確比我們高,但不少國家的人均壽命也高于我國。從這個角度來說,延遲退休是一個復雜的命題,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關起門來決策,難免會有所偏頗與疏漏。既然如今人社部有此打算,那么就有必要先提一個醒:延遲退休年齡須充分征求與尊重民意。畢竟,對于延遲退休而言,的確沒有最完美的政策,但肯定有最完美的民意,而后者,應該成為政府部門依法行政的底色。
等我們60歲或者55歲到了,說好的養老金能不能如期給我們?
你認為退休年齡偏早,要逐步推遲,只要能自言其說,我們也不反對。其實對很多普通百姓來說,只要不涉及養老金的領取,國家要規定幾歲退休還真不是什么大問題,他們該干啥還是干啥。
但涉及養老金就不一樣了。養老金本身是國家和民眾之間的一個約定,一個長期以來大家努力工作和繳納養老保險的一個前提,一個基礎,這個決不能隨退休的推遲而推遲,更不能以這樣那樣的理由而縮水。
古人說,人無信而不立,何況一國政府?說話算數是權力或者政府運行的基本保障,而國家的信用就如同古代的皇后貞操一樣不容懷疑。
因此,在討論退休年齡的時候,有關方面決不能淡化或者模糊養老金的領取問題。相反,他們應該直面民眾的焦慮,斬釘截鐵地保證養老金的如期領取,保證大家已經寄放在政府手中的的養老錢不會在這場改革中出現任何縮水。只有在這樣的基礎上,大家才能冷靜而客觀地去討論退休年齡的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