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至本世紀初,繼哈爾濱喬四(宋永佳)在1991年被槍決之后,在沈陽又出現一位震驚全國的東北黑道教父??劉涌(因家中排行老二,道上人尊稱為二哥),在中國黑社會老大排行榜中是排在第4位。今天我們就來一起看看劉涌黑社會集團覆滅紀實,看看他到底是如何崛起的,又是如何走向滅亡的。
劉涌,1960年生,遼寧省沈陽市人,漢族,初中文化。先后經營涉及超市、房地產、餐飲、娛樂、香煙批發等多個領域,并且在沈陽市最繁榮的中街、太原街等黃金地段都有商場,獲得有上萬平方米的房地產開發權。曾任沈陽嘉陽集團董事長。擁有20多個下屬企業、3000多名員工。
從1995年初開始,劉涌通過賄賂,承包了勞動局的下屬企業,太原街中華商場。從那個時候起,劉涌就開始糾集一些地痞無賴,以此來積極發展自己的勢力范圍。此后,劉涌的勢力越來越大,相繼吸納了宋健飛、張健奇、劉凱峰、張新民和馬新陽等一批人,充當他的下屬和打手,而這些人大多都是曾經被判刑、教養或者收容審查的釋解人員。在劉涌這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主要成員中,有前科或劣跡的占到80%以上。
1995年的9月,劉涌想霸占中街沈陽雙光購物中心,自己開辦一個百佳超市,就指使打手對原購物中心的吳某進行毒打,又到吳某的家里進行威脅和騷擾。萬不得已,吳某只好把自己花了200多萬元、剛裝修好的470平的門面房“轉租”給劉涌。
劉涌自稱自己是“黃山”和“云霧山”香煙的沈陽總代理,就對所謂“擅自”經營這兩類香煙的商鋪一律暴力清除。1997年的秋天,劉涌知道在和平區一檔口,有一個業主賣黃山牌香煙,就指使自己的打手,去把檔口砸爛,并對業主李某和張某拳打腳踢。1999年10月15日,劉涌又指使程建等十多名打手,把一名賣此類香煙的業主活活打死了。
后來,劉涌又轉向房地產開發,只要是他看中的地塊,就不擇手段,大搞“砸拆”,進行暴力拆遷。而中街大藥房是中街的其中一間門市部,正在動遷的范圍之內。剛開始時,中街大藥房不是十分同意動遷。于是,在5月14日的中午10點多時,有五六個手持槍刺、棍棒的大小伙子沖進了中街大藥房的門市部,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們是見人就打,見柜臺就砸。營業員代義被打成重傷,還有兩三名營業員被打成輕傷,十幾個柜臺被砸得稀巴爛。
據沈陽警方的統計數據顯示,幾年時間,劉涌的涉黑犯罪團伙,已經被核實的犯罪事實達42起,致死致傷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傷。沈陽市公安局給劉涌總結的迅速暴富的秘訣是:“以嚴密的武裝組織做后盾,以殘忍的武力打壓競爭對手,以卑鄙的暴力行為壟斷市場”。
公安機關經過半年多細致、縝密的排查走訪,充分掌握了大量劉涌團伙犯罪的鐵證。公安機關對劉涌犯罪團伙的定性為:暴斂錢財、不擇手段;為非作歹、稱霸一方;流氓成性、濫殺無辜;暴力抗法、偷稅漏稅;心狠手辣、兇殘報復。經遼寧省公安廳和沈陽市公安局領導集體研究決定,于2000年7月1日對劉涌犯罪團伙成員實施統一抓捕行動。
2000年7月11日,劉涌被沈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經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最高人民法院一致認定被告人劉涌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妨害公務罪、非法經營罪、偷稅罪、行賄罪。判被告人劉涌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以上的刑罰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萬元。2003年12月22日被處以死刑。
劉涌打劉德華事件
2000年劉涌為宣傳自己的企業,便邀劉德華到沈陽五里河體育場開“嘉陽之夜,劉德華沈陽演唱會”,當時談妥的價格是300萬。演唱會結束后,手下對劉涌反應說劉德華演唱的時候不是很賣力氣,劉涌聽后很是惱火,叫人找來劉德華,說道:“這是沈陽,不是香港,我不管你什么天王不天王,我讓你來唱你居然敢不賣力氣,媽的!”于是劉涌就當著眾人的面狠狠的給了劉德華一個嘴巴,這讓劉天王的巨星顏面盡失。事后,劉德華的助理向劉涌索要演唱會的300萬時,劉涌只給了一半,當劉德華的助理問為什么不給另一半的時候,劉涌說道:“沒有為什么,如果你想讓劉德華躺著回香港,我會考慮給你另外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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