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晉政地字 [2015]135號、晉政地字 [2009]227號文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陽泉市國土資源局郊區分局經對被征土地的補償登記進行復核,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土地補償費標準:48.0510?64.0680萬元/公頃
安置補助費標準:144.1530?160.1700萬元/公頃
二、平坦鎮西河村征地補償費用合計為452.6757萬元。
三、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貨幣安置、社會保險安置
四、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土地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于5月13日前以村委會為單位,以書面形式送陽泉市國土資源局郊區分局建設用地科。聯系電話:5153408
五、本方案在征求意見后,報郊區人民政府批準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對批準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陽泉市國土資源局郊區分局
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