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從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獲悉,從7月1日起,鐵嶺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鐵政辦發[2015]79號文件。并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遼人社函[2015]236號《關于同意鐵嶺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函》文件精神,全市月工資標準由900元調整為12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8.6元調整為10.8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1月1起執行。
如果勞動者的工資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直接播打鐵嶺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