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在杭舉行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為我省實施全面兩孩政策進一步指明了方向。該條例自1月14日起施行。
那么,現在浙江省新規來了,婚假產假怎么休呢?
新規來襲:1月14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關于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新規”)。
新規亮點及解讀
(一)(晚)婚假從3+12天變為法定3天
1.刪除第十七條“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男女雙方按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依法登記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2.將第三十七條“晚婚晚育的,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改為第三十一條,修改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申請,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解讀:《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新規也就自然刪除了“晚婚”一說,關于晚婚假的獎勵也沒有了。
(二)產假從98天變為98+30天,老公護理假從7天變為15天。
新規增加一條,作為三十條:“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后,享受三十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解讀:1.適用于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的夫妻。所以今天有人問正在休產假的適用嗎??NO。
2.產假從98天變為98+30天,適用于合法生育的一胎、二胎。有人問這個延長30天獎勵只針對二胎吧??NO。
3.男方的護理假從7天變為15天。新規舊歸一直用“天”,不是“工作日”,所以有人問老公陪產周六日也算在內嗎??YES。
(三)其他亮點(與假期無關,但可以關注)
1.明確二胎政策。
新規第十七條“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2.取消準生證,改為生育登記。
新規第二十一條“對按照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登記服務的具體辦法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制定。”
解讀:再也不用辦理《準生證》了,要知道對于凡事講究“戶籍”、“證明”、“材料齊全”的辦證程序來說,每一個證的取消都是解放。不用再請假,不用再三番兩次跑腿,不用再看辦事人員的臉色。
【相關新聞】
多地已取消晚婚假
專家建議采用漸進方式
新計生法實施后,廣東省反應最快,據了解,廣東省在2015年12月30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于1月1日起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施行。
根據新版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晚婚假期的確取消了。但按照政策從1月1日開始實施的設定,在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記且符合晚婚政策,還是可以享受13天晚婚假的。
北京1月8日也正式對計生條例進行修正,已經進入到公開征集意見的環節,據征求意見稿規定,草案刪除了多條涉及到晚婚晚育的條款,看起來北京晚婚政策優惠在今年也會“終結”。
山東原來晚婚假有14天,在新條例中,擬刪除了“男女雙方晚婚的,除了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的規定。
上海衛計委也對婚假問題做出了回應,表示今年1月1日以后登記結婚的就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7天的晚婚假取消,僅剩3天婚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
今日,湖北省也確定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款,享受15天晚婚假待遇的時期結束。
其他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工作也在進行中,具體的晚婚假變化還必須等待各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后明確,從新計生法已出的5個省市來看,晚婚假都被取消了,看來這也將是其他各省順應國家新計生法的主流趨勢。
對于很多人來說,晚婚假的取消戳中了一些大齡晚婚青年的痛感,婚假的縮水讓很多人倍感不適。專家建議,是否采用漸進式取消晚婚假的方式,讓人們有一個緩沖、接受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