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5-人身損害(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標準
一、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15年5月1日之后4月30日之前采用下列數據計算。(以下數據僅供參考,具體以川高院數據為準)
四川科信律師事務所劉自強律師提供18780220327
二、各項指數:
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81元;
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8803元;
全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8027元;
全省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6906元;
全省職工平均工資(老標準41795元,新標準暫未公布,最新數據請與本律師聯系);
三、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最高院人損解釋》:
城鎮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A年齡X≤60歲24381元/年×20年=487620元
B年齡60歲≤X≤75歲24381元/年×(80-X)年=★元
C年齡X≥75歲24381元/年×5年=1219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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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居民:按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
A年齡X≤60歲:8803元/年×20年=176060元
B年齡60歲≤X≤75歲8803元/年×(80-X)=★元
C年齡X≥75歲8803元/年×5年=44015元
四、喪葬費《最高院人損解釋》: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37924元/年÷2=18962元(此為老標準,新標準暫未公布,最新信息請與本律師聯系。)
五、殘疾賠償金《最高院人損解釋》: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傷殘等級賠償系數
注: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3.6等級劃分:本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成都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10級(10%),每級相差10%。
六、誤工費:《最高院人損解釋》:[國家賠償的標準]
月工資=32784元/年÷12月=2732元/月
日工資=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勞社部發【2008】3號)無收入證明,參照同行業或相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七、護理費《最高院人損解釋》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本地司法實踐操作標準50元/天】
八、交通費《最高院人損解釋》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九、住院伙食補助費《最高院人損解釋》:
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四川省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川財行[2007]227號】2007.9.6)第13條確定: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為50元/日
【本地司法實踐操作標準為20元/天】
十、營養費《最高院人損解釋》: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十一、被撫養人生活費《最高院人損解釋》:
1.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以下數據僅指受害人為唯一撫養人的賠償指數)
A年齡X≤18歲:18027傷殘系數(18-X)年=★元
B年齡60歲≤X≤75歲18027元/年×(80-X)年=★元
C年齡X≥75歲18027元/年×5年=90135元
2,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以下數據僅指受害人為唯一撫養人的賠償指數):
A年齡X≤18歲:6906傷殘系數(18-X)年=★元
B年齡60歲≤X≤75歲6906元/年×(80-X)年=★元
C年齡X≥75歲6906元/年×5年=345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