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口頭辭退勞動者怎么辦,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單位口頭辭退勞動者怎么辦
針對用人單位以口頭方式辭退勞動者的情形,勞動者應當采取下列方法和技巧獲取證據和保全證據,并應注意相關事項:
1、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在協商解決過程中,應當注意獲取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原因或理由,為協商不成時提起仲裁或訴訟時收集、全保證據作準備。
2、用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相關問題。一般情況應用信函或電報方式提出,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未以書面形式通知辭退的事實、自己提出的異議、自己的各項權利主張等,并保留證據內容。
3、及時向相關機構、部門投訴、信訪。投訴時,應將用人單位未以書面通知形式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全面、客觀地登記備案,并保留好投訴、信訪憑據。
4、獲取錄音資料。通過與對方交談、通話等途徑獲取相關與用人單位未以書面通知形式解除勞動合同的錄音證據。
5、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申請。在獲取相關有利證據材料后,便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仲裁請求。
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或《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行使勞動合同解除權時,應當采取下列相關方法、技巧和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具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違法事實及相關證據;
2、以書面形式通知和適當方式有效送達用人單位,并保留相關證據;
3、在書面通知中,應當明確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
4、勞動合同解除后,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因此終止或歸于消滅,勞動者無須履行提供勞動的義務,用人單位也無須履行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義務;
5、因解除勞動合同所產生的相關權利,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