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管試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參保各單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豫政〔2015〕58號)取消了企業職工離退休審批項目,同時要求“對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有關部門要研究提出后續監管具體措施,避免出現監管真空”。為保證企業職工離退休審批項目取消后參保人員退休手續的正常辦理,防止違規辦理提前退休,規范退休管理,結合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的實際,我們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手續辦理工作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全省各級養老保險工作機構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變管理為服務,寓管理于服務,增強服務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告。
12月16日
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手續辦理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參保人員退休手續辦理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堅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保障參保人員合法權益原則,堅持控制不合理基金支出、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原則。
退休手續辦理工作應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用人單位、參保人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退休手續辦理結果應及時告知用人單位及參保人員,單位和個人對退休手續辦理結果有異議的,可要求復查或申請上一級基本養老保險行政部門復核。
第二條 參保人員退休手續由基本養老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經辦機構辦理,雙方通過聯合辦公等形式共同審查申請退休人員的檔案材料,實行一站式服務。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簡稱靈活就業人員)。
第二章 退休條件
第四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參保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一)達到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
(二)國有企業從事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或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簡稱特殊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可以退休。集體企業職工參照執行。其他曾在國有或集體企業從事過特殊工種工作的參保人員,其原在國有或集體企業從事特殊工種工作達到上述規定條件的,可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1?特殊工種嚴格按原勞動部和有關中央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種目錄執行,嚴禁擴大范圍,嚴禁不同行業企業之間比照執行。
2?特殊工種的認定以本人檔案原始記載為準,本人檔案中從事特殊工種情況記載不清楚的,應當通過提供工資表、特殊崗位津貼費補助表等能夠說明情況的相關原始材料予以證明。
(三)靈活就業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可以參照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業單位參保繳費滿10年(含視同繳費),且靈活就業2年以上的女性參保人員,經本人申請,可以選擇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退休手續。
(四)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達不到退休年齡的,可以辦理退職手續。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退休條件。
第五條 對參保人員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參保人員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第三章 退休手續辦理
第六條 為保證符合條件參保人員退休手續的及時辦理,提高工作效率,用人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應在申請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提前申報預約,并在申報辦理退休手續前認真組織做好檔案初審和《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退職)表》的填寫工作。
第七條 參保人員正常退休,按基本養老保險隸屬關系分別由省、市、縣(市、區)負責辦理。縣(市、區)辦理參保人員正常退休手續前須報經省轄市審查同意。
第八條 參保人員提前退休(包括特殊工種退休、病退),按基本養老保險隸屬關系分別由省或省轄市辦理。
第九條 省直管縣(市)參保人員正常退休由當地直接辦理;提前退休(包括特殊工種退休、病退)手續辦理前須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同意。
第十條 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加強對所屬縣(市、區)的指導,定期對縣(市、區)退休手續辦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每年對各地退休手續辦理情況進行抽查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全省范圍內通報。
第四章 檔案管理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應當完善制度,加強對參保人員檔案的規范管理,保證參保人員檔案內的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從事工種情況等原始記載內容準確、清楚,保證參保人員人事檔案完整、準確。
第十二條 蓄意更改參保人員檔案的,暫停其退休手續辦理,責令檔案保管單位恢復檔案原貌。再次申報時須附有用人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關于參保人員檔案更改和恢復原貌的情況說明及再次申請辦理退休手續的正式報告。
因檔案丟失、損毀、涂改等原因造成無法認定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按實際繳費年限辦理退休手續、核發養老保險待遇。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從1月1日起,使用新的《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退職)表》。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1月1日起施行。由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