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工傷保險政策培訓班昨日開班,海口市人社局就如何進行工傷認定、如何做勞動能力鑒定、參保人可享受哪些工傷待遇,對參保單位負責人或社會保險業務經辦人員進行培訓。記者從培訓現場獲悉,今年以來,海口執行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多方面有了提高。
一次性工傷死亡可獲賠償近50萬
據了解,目前,因工死亡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已調整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據了解,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 24565元,因此,一次性工亡賠償為:補助金24565×20=491300元,另加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等,達到近50萬元。
一至六級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百元
據悉,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的參保職工可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鑒定為五至六級傷殘的參保職工,原則上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保,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今年7月1日起,一至六級工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傷殘津貼100元。同時,一至六級傷殘津貼的標準,由原來按海口上年度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的50%,分別調整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加額的90%、85%、80%、75%、70%、65%,且每年自動調整一次。此外還調整了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