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條 學院2016學費、住宿費收取標準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局的有關文件規定嚴格執行。工商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法學、金融學、旅游管理、漢語言專業學費為9000元/學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物流工程專業學費為10000元/學年;英語、俄語、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為11000元/學年;除漢語言專業外,其它民考民、雙語考生報到后參加學院組織的漢語水平測試,達到學院規定要求的,升入專業學習,未達到要求的,實行一年預科;預科學費標準參照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生入校后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根據有關規定予以退學或保留學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