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我院教學秩序的穩定和教學資源的合理配置,使轉專業工作能夠更加公平、合理、有序地進行,根據《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基本原則
轉專業是為了更好的發揮學生學習興趣和特長、有利于完成學業,且在學院教學資源允許的情況下,本著自愿的原則進行。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
二、基本條件
1、學生確有擬轉入專業的興趣和特長,轉專業更有利于發揮其專長者。
2、學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校醫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擬轉入專業學習者。
3、其他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在現專業學習者。
三、主管部門
學院教務辦為學生轉專業主管部門,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可向教務辦提出申請。
四、新生轉專業規定
在招生錄取時,考生所報三個專業都已經錄滿,經專業調劑后,被錄取到其他專業且滿足基本條件之一者,在第一學期末,可以申請轉專業。
五、在校學生轉專業規定
(一)轉專業只限于一、二年級且符合基本條件的學生。
(二)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允許轉專業:
1、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規定,以文科生身份參加高考的學生不得轉入只招收理科學生的專業。
2、入學考試成績未達到所轉專業單科成績要求者。
3、預科學習階段者。
4、處于休學、保留學籍或保留入學資格期間者。
5、應予退學者。
6、申請所轉專業未修課程達到18學分者。
(三)非語言類專業轉入語言類專業必須降級轉入,原則上只能在學年初轉入。
六、轉專業辦理程序
1、轉專業申請
由學生本人向教務辦提出申請,填寫《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專業調整申請表》報教務辦。
2、受理轉專業時間
受理學生轉專業申請時間為學期第十三周至第十六周;學生轉入新專業時間為下學期初。
3、教務辦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轉專業的學生報主管院長審批并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通過。
4、學期結束前,教務辦通知學生轉專業申請審批結果,并安排加試課程有關事項。
5、根據考試結果,新學期第一周由教務辦最終確定轉專業學生,下發學院調整學生專業決定文件并通知學工辦、財務辦及班主任。
七、成績的記載
轉專業后必須按照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要求,修完規定的課程和學分才能畢業。凡不符合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要求的課程及學分,可作為選修課成績記載。
八、學費
轉專業的學生按照轉入專業學費標準收取學費。
九、本規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
十、本規定由教務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