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人大釋法與中央對港治理二十年心得1
2017年4 月18 日晚7:00-9:00,在知新樓1教,我院思政部開展了形勢與政策課暨青馬工程專題系列講座,本次講座由思政部宋澤蓮老師主講,思政部副主任任玲艷老師主持,學院黨委書記薛東平、學院院長孟小平、學院紀委書記任朝生蒞臨講座現場并親切指導,思政部全體專兼職教師、青馬社成員和學院部分學生到場參加。
宋澤蓮老師從全國人大常委會五次釋法的實踐,從人大釋法看中央對香港的治理,“一國”之下“兩制”的相處之道三個方面進行了講解。香港的繁榮穩定是黨和國家的大事,1997年香港回歸至今,共有過五次“人大釋法”,每一次都是針對香港遇到的重大問題進行解釋,釋法內容直接關乎著香港的繁榮穩定,是中央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理香港的重要體現。講座開始宋老師首先介紹了什么是人大釋法,之后全面深入地講解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五次釋法,從中可以看出中央治港20年所取得的成效、面臨的問題,以及應對挑戰背后的思路與脈絡。
講座現場座無虛席。通過宋老師對香港問題準確生動、系統全面地講解,同學們深刻認識到中央對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堅定立場與信心。
講座最后,任玲艷副主任進行了總結:香港回歸祖國20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次對香港基本法相關條款進行解釋,每一次都關乎香港發展的重大問題,人大釋法對正確貫徹實施“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發揮了重要作用,人大釋法已成為中央依法治國的重要方式。這次講座是一次關乎香港問題的講座,對大家來講,也是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同時還是一次愛國主義的教育!希望同學們持續關注香港問題,關注一國兩制,關注社會的和諧發展!關注時事,就是關注我們自己的未來!
講座結束后,學院領導和思政部老師們就講座內容進行了親切交流,并提出了寶貴意見!
五次人大釋法與中央對港治理二十年心得2
2017年3月28日13:00,在上海海洋大學2203教室,形勢與政策教研室王翔老師為同學們帶來了主題為“五次人大釋法與中央對港治理20年”的精彩課程。
在課上王翔老師提到了在11月7日當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議案,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可謂十分及時、非常必要。在此會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此時履行必要的憲制責任。此次議案的起因是近來極少數香港立法會候任議員在宣誓時公然侮辱國家民族,肆意宣揚“港獨”,并嚴重破壞干擾香港立法會的正常運作。香港社會呼吁,是時候給“港獨”分子一次徹底的教訓。
人大釋法的行使是憲法賦予的職權,維護了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方針,其闡釋的內容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香港特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都必須一一遵循。這次釋法有利于澄清香港社會的模糊認識,廓清所謂的“法律灰色地帶”。比如,裁定“宣誓事件”的核心原則是:凡分裂國家、推行“港獨”的人,直接違反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有關法律,都不能參選和擔任基本法所規定的公職。這將在“眾說紛紜欲亂真”中起到一錘定音的效果。
近年來,香港社會出現了一股“港獨”思潮,一些人打出旗號成立組織,甚至進行非法暴力活動,梁頌恒、游蕙禎等人正是其中最猖狂的挑頭者。被裁定宣誓無效后,他們仍然強闖立法會攪局,公然挑戰基本法,破壞香港法治,沖擊“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對國家主權和安全造成嚴重威脅,起到一種極壞的示范效應。這已經不僅僅是香港的內部事務,而是直接關乎香港特區與中央的關系和定位。
人大釋法的消息傳出后,梁、游及一些香港反對勢力就“放開喉嚨”表達抵制,與西方某些聲音此唱彼和。集中的主要論調,不外乎“港獨”是“言論自由”,釋法“破壞香港的獨立司法權”云云。
釋法絕不是“洪水猛獸”,“港獨”絕不是“言論自由”。這不是殺雞用牛刀,更不是逾越分際亂管閑事。“一國兩制”的基礎和前提是“一國”,這是始終不能動搖的。自香港回歸以來,中央貫徹“一國兩制”的決心堅定不移,確保“一國兩制”在港實踐不走樣、不變形。這既是響應香港主流民意要求,也是中央對全體港人的莊嚴承諾。港人治港,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理香港,禁止持“港獨”立場的人參選、擔任立法會議員等有關公職,是正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的必然要求。
本節形勢政策課使同學們對國家法律、一國兩制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時政有了更多的了解,并明確了掌握當前國家形勢與政策的重要性。至此,此次形勢政策課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