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時隔37年之后,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再次召開,意義不可謂不重大。這次會議針對當前城市工作的突出問題,提出了諸多針對性的舉措,要求尊重城市發展自身規律,提高城市工作的全局性、系統性,提高城市發展的持續性、宜居性,提高各方面推動城市發展的積極性。
城市發展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有其自身規律。早期,人類居無定所,隨遇而棲,三五成群,漁獵而食。農耕時代,人類開始定居,形成了早期的村落。城市的出現,是人類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標志,也是人類群居生活的高級形式。真正意義上的城市是工商業發展的產物,特別是工業革命之后,城市化進程大大加快了。 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主題就是“城市,讓生活更美好”,倡導了未來城市的發展方向。
城市發展是農村人口向城市集聚、農業用地按相應規模轉化為城市建設用地的過程。建國之初,我國城市化率還不到10%。到2012年,城市人口首次超過農村人口。隨之而來的,也包括一系列城市問題。比如,基礎設施不足、流動人口過多、公共服務不夠、城市管理不善等等。究其原因,就是城市規模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相適應。
因此,我們必須認識城市發展規律、尊重城市發展規律、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端正城市發展指導思想,統籌把握城市發展各個要素,提高城市的全局性、系統性、持續性、宜居性,真正做到“讓生活更美好”。
【第2篇】
城市發展為了市民,城市發展依靠市民,城市發展成果由全體市民共建共享。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必須善于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政府、社會、市民三大主體同心同向行動,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市民勤勞之手同向發力。
政府作為公共服務的主體,應當在城市建設發展中發揮主導性作用。要把城市規劃作為主要抓手,增強科學性和權威性,促進“多規融合”,科學謀劃和引導城市發展方向。要把公共服務作為主要職責,推進基礎設施、公益設施建設,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均等化水平。要把依法行政作為主要準則,按照法定程序規劃、建設、治理城市,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要把深化改革作為主要動力,創新城市工作體制機制,推進城市管理和執法體制改革,促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市場作為利益調節的主體,應當在城市建設發展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城市各類資源要素既具有公共屬性,又具有稀缺特點,必須讓市場機制發揮決定性作用。要充分利用市場的競爭性,提高城市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比如城市土地是高度稀缺的資源要素,必須通過市場公開出讓,以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益。要充分利用市場的杠桿性,為城市建設發展聚集資金聚合力量。比如,水、電、氣、暖等公共服務領域應當逐步放開,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要積極引入社會資金,一些大型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應當引入 PPP模式。
市民作為監督參與的主體,應當在城市建設發展中發揮主人翁作用。全體市民才是城市真正的主人,要積極主動地發揮主人翁精神,參與和監督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比如,在城市規劃環節,要積極吸引公眾參與,廣泛開展專家論證,讓城市規劃更合民心、更順民意。要加強城市文明建設,熱愛自己的城市,維護自己的城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努力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為城市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