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五中全會心得體會:反腐從“治標”走向“治本”
*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十八屆中紀委四次會議的講話中有個精彩的比喻,“要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治病樹、拔爛樹,堅決遏制住腐敗蔓延勢頭,不斷加大治本力度”。其意深刻,拔掉爛樹是反腐,治療病樹也是反腐,即防治腐敗,這當然不是終點,從根本上落到清理病樹、爛樹生長的土壤。這表明中國反腐從“治標”轉向“治本”,法治反腐將成新常態。
一、“治病樹、拔爛樹”拉響反腐治本警報
十八大以來,反腐敗斗爭不斷深入,黨政軍等各領域、行業,腐敗分子已經越來越難找到“避風港”。中紀委接連發布的關于黨政官員或央企高管因貪腐落馬的消息為傳媒和社會各界所高度關注。這不僅體現了中央高層以猛藥去疴、刮骨療毒的強大決心,而且對貪腐官員形成了強大的震懾之威,大大化解了民間情緒,提高了黨的威信,可謂激濁揚清、大快人心。但是在強大的社會反腐的聲勢之下,在“不敢貪”“不能貪”逐步成為廣大領導干部共識之時,如何趁熱打鐵、鞏固這一輪反腐的成果?如何做到反腐成為常態與長期的制度化行為?正如王岐山書記先前所言,目前是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那么,什么樣的反腐才能治本呢?
在十八屆中紀委四次會議上,王岐山的講話明確指出“要加大治本的力度就是要構建一個不敢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特別強調,要通過反腐敗來為依法治國提供保障。此次會議確定了一定要走向治本的反腐,可稱為反腐敗由治標走向治本的轉折點。
從中央這兩年的反腐力度來看,反腐風暴為“治本”拓展了可能的空間,但反腐不能總是在腐敗已形成大氣候之后才去“治”,而應該趕在腐敗尚處于萌芽狀態時,或者在念頭滋生之前就予以扼殺,要把因腐敗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讓反腐走法治之路,讓法治反腐常態化,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鏟除滋生腐敗的陰暗土壤,讓腐敗寸步難行,真正達到治病樹、拔爛樹。
同時,“治病樹、拔爛樹”不失為“敲山震虎”警鐘長鳴,唱響著反腐警戒歌。也正如王岐山書記所言:“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四風’病源還在、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層面,‘不能’、‘不想’的問題還遠沒有解決。”因此依法治國,提高依法執政水平,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治國理政,讓一些懷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思想和觀念,搞變通、打折扣,讓腐敗查處難度加大者,趁早打消念頭,在監管不出現越位、缺位、錯位等情況下,鏟除拉幫結派、利益輸送、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等現象,凸顯著反腐敗沒有特權、反腐敗沒有特區。
二、“治病樹、拔爛樹”須法治“刮骨療毒”
近年來,隨著“六五”普法工作的推行,公眾的法治意識越來越強,民主參政熱情越來越高,而信息網絡等新興媒體的興盛,也為網絡監督、群眾監督提供了便利,這些均為法治反腐創造了有利條件。所以,法治反腐也是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反腐,走法治化反腐敗之路,是一項重要、必要、迫切的反腐道路。
一是用制度鏟除腐敗土壤。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要徹底鏟除病樹、爛樹,還需以制度保障反腐機制運行,依法反腐、制度反腐,讓反腐敗進入法治軌道。 從體制、機制、制度“三位一體”的結合上,把反腐敗的關口前移,通過制度創新實現“治本”,就要在拍蒼蠅打老虎,讓官員“不敢腐”的同時,建立令官員從 “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愿腐”的制約監督機制,才能讓反腐抓鐵有痕、玉汝于成。以制度建設為抓手,用制度固化責任范圍,用制度規范履責行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用制度推進責任行動,用制度保障責任落實,非常重要,但需要注意的是,這個籠子必須是無縫無缺口和牢固不可摧的。制度的每個規定都必須是高壓線,換句話說,制度必須是鐵打的,不能夠是紙糊的、泥捏的。
二是牢牢把握“兩個責任”。要實現反腐敗斗爭“治病樹、拔爛樹”,消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必須集聚人民的力量,落實“兩個責任”。從執政和監督上下功夫,牢牢把握“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讓作風建設之路越走越暢。履行主體責任,重在強化領導、表率帶頭,既要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又要不斷強化責任擔當,落實好組織領導、懲治和預防腐敗、選好用好干部、加強責任追究等職責。執行監督責任,重在找準定位、職能回歸。既要理清自己的職能定位,突出主業,把工作重心轉到對監督對象履行職責情況的檢查監督上來,又要加強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行使權力的監督,緊盯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崗位,嚴肅執紀、及時問責、嚴格把關。
三是加大懲處力度。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黨*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十八大以來,一批涉嫌違法犯罪的省部級高官的紛紛落馬,凸顯了依法治國的理念,尤其是周永康等案件被移送司法機關并提起公訴,表明了中央堅決維護法律尊嚴的決心,彰顯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體現了法制的嚴肅性和優越性。
十八屆五中全會心得體會:保持四種常態 擔當監督責任
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對紀檢監察系統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作出部署,提出要持之以恒糾正“四風”、馳而不息正風肅紀,使作風建設落地生根、成為新常態。作為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必須深刻認識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紀檢監察工作,堅決履行好紀委監督責任,為從嚴治黨和作風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證。
保持糾正“四風”常態
以作風建設為切入點履行監督責任,堅持抓常抓細抓長,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
著力在“抓常”上下功夫。“四風”問題積習甚深,樹倒根存,防止反彈任務艱巨,必須常抓不懈。堅持節點糾風模式化。抓住重要節點和重要時段,狠剎各種不正之風,重治“手足口”病,形成規律,養成習慣。堅持暗訪督查經常化。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全面自查與重點抽查、明察暗訪與走訪調查相結合的方式,織密監督網,筑牢防火墻,讓隱身人無處藏身,讓“變種”顯露原形,讓變本加厲者得到重處。堅持專項整治制度化。在組織各部門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基礎上,紀檢監察機關要突出主題開展重點整治,集中火力,定點打擊,重點查處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行為,徹底打消“雨過地皮濕”、活動“一陣風”的觀望僥幸心理。
著力在“抓細”上下功夫。黨紀嚴于國法。要建立“四風”行為清單制度,從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中厘清作風建設具體要求,從各項禁令中明確高壓線,從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中鎖定不可為,明晰作風建設標準,列出“四風”行為清單,對癥施治藥,對號叫板,以最嚴格的標準,最嚴厲的舉措,確保黨的紀律成為剛性約束,使干部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真正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著力在“抓長”上下功夫。當前,糾正“四風”的效果還處于“不敢”的層面,要向“不能”、“不想”轉化,必須加強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設。要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思維,加強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結合黨規黨紀的修訂完善,因地制宜制定實施細則,健全完善針對性強、操作性強、有效管用的配套制度,推進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制度化、法制化,使法規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要弘揚優秀傳統,增強民族認同,把握文化根脈,從傳統優秀文化中汲取力量和文化營養。加強警示教育,樹立責任意識、規矩意識、底線意識,心存敬畏和戒懼。
保持執紀問責常態
以責任追究為著力點履行監督責任,健全責任體系,加強執紀問責。
健全完善治黨失職追責機制。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建立科學管用的黨委主體責任考核問責制度。加強對各級各部門黨組織負責人,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從嚴檢查 “一把手”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對黨組織長期軟弱渙散,黨委主體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四風”問題整治不力,黨群、干群關系緊張,信訪問題突出,群眾反應強烈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切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
健全完善決策用權問責機制。切實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重點抓好依法科學決策和執法監督。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著力糾正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蠻干、拍屁股走人現象,著力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工作情形。推行權力清單制,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和糾錯問責機制。嚴格按照《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和《xx省公務員履職問責辦法(試行)》,切實加大對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和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的履職問責力度,促進各級政府機關嚴格依法行政。
健全完善一案雙查雙追究機制。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鎖定“一崗雙責”。建立重點案件違紀線索和失職線索雙排查制度,對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在排查違紀違法線索的同時,進行“一案雙查”線索排查。完善“一案雙查”問責調查程序,對需要實施“一案雙查”進行責任追究的,在對違紀違法人員錯誤事實取證的同時,組織紀檢監察、黨風政風等部門,按照程序和要求組織核查,構成失職瀆職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責任。
保持懲貪治腐常態
以查辦案件為突破點履行監督責任,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落實主業主責查辦腐敗案件。繼續深入推進紀檢監察機關“三轉”,整合優化內設機構,加大紀檢監察室和查辦案件人員比重,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向執紀監督一線傾斜。減少紀檢監察機關牽頭或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數量,不越位,不缺位,把工作重點聚焦到“再監督”、“再檢查”上。嚴格落實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排序分工規定,確保紀委書記專職專責,把主要精力用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上來,把主要力量放在糾正“四風”、執紀問責、查辦案件上來。
堅持依法依規查辦腐敗案件。依法依規查辦腐敗案件是依法治國、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始終堅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查辦案件,以事實為根據,以黨紀政紀為準繩,切實做到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并重,嚴格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處理和執行、案件移送等辦案程序,嚴格實行質量考評,嚴格執行辦案紀律,依法依規安全文明辦案。嚴格落實保護舉報人制度,依法保障被調查人的申辯權、申訴權、人身權、知情權和財產權。
突出重點重頭查辦腐敗案件。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持抓早抓小,快查快處。重點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治病樹、拔爛樹,讓頂風違紀違法者付出高昂代價。重點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貪腐案件,加大對征地拆遷、“三資”管理、涉農資金、重點工程、違反財經紀律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案件查處力度,以查案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真正實現惠及一方百姓、促進一方發展、維護一方穩定。
保持自身建設常態
履行好監督責任,根本點在于與時俱進自我加壓,努力打造一支正氣、正直、正派的反腐“鐵軍”。
對黨要“鐵血丹心”。對黨忠誠既是職責所在,也是敢于碰硬的力量源泉。紀檢監察干部要認真履行“忠誠衛士”職責,成為“最聽黨的話的人”。把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持之以恒學,不斷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筑牢思想之魂,補足精神之鈣。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能力建設,積極應對能力不足的危險,提高干部履職能力。
對腐敗要“鐵面無情”。紀檢監察干部“眼睛里不揉沙子”,對消極腐敗問題要敢抓敢管,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始終保持一身正氣,甘當“得罪人的專業戶”。建立健全內部風險防控機制,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對紀檢監察干部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約束。切實加強作風建設,不斷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切實加強自我監督,不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從重查處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規行為,嚴格防止“燈下黑”。
對工作要“鐵杵成針”。空談誤國,實干興邦。紀檢監察干部要帶頭埋頭實干苦干,爭做*“清廉為官,事業有為”的干部。要堅持以“三嚴三實”為要求,以“五好干部”為標準,常思落實之責、常謀落實之策、常抓落實之事,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抓落實,善始善終、善做善成。堅持有位有為,細化績效考評機制,建立紀檢監察干部民主評議和末位提醒制度,完善激勵和問責機制,保證每個紀檢監察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