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責任是: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中央領導同志在不同場合、不同層面多次強調,“兩個責任”能否落實到位、貫徹到基層,是當前黨和國家最突出的大事、要事,務必抓住、抓緊、抓好。作為一名基層的黨員領導干部,通過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有關論述,我能深刻感受到中央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受到了源于內心的震撼、感悟和啟發。
一、認清形勢,當好反腐倡廉“明白人”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新的明顯成效。但必須清醒看到,當前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一些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影響惡劣、亟待解決。始終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就是不稱職的意識,強化第一責任人的觀念。
(一)認清反腐倡廉工作總體形勢,增強緊迫感。當前,涉腐面不斷擴大、涉腐人員不斷增多、案件性質越來越惡劣,嚴重影響到黨心民心。反腐倡廉,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們基層的領導干部不能再抱有等、拖、混的思想,更不能有事不關己的想法,必須要立馬醒悟、立即行動。
(二)認清懲治腐敗的新要求,增強壓力感。“老虎”、“蒼蠅”一起打,表明了中央懲治腐敗的決心和信心。不僅打,還要嚴打,體現了打擊腐敗的力度空前。要打“上山老虎”、“下山老虎”,還要打“紀檢老虎”,讓腐敗分子丟掉最后的心存僥幸。反腐已沒有了禁區、沒有了保險箱,黨政“一把手”面對問題要敢于揭蓋而不能捂蓋,嚴防小問題長成大案件。
(三)認清預防腐敗的新思路,增強自律感。有效預防才是反腐敗的治本之策,而牛欄關不住貓,需要通過建立健全制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將權力的籠子織緊織密。因此,要深刻認識到制度就像鐐銬一樣約束著我們,但也像保護網一樣保護著我們,讓我們在合法合規的區域里安心做人做事。要完善制度、認可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在制度的約束和保護下大膽地抓發展、謀事業。
二、突出主體,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不是空洞的口號。黨委是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心骨”,黨委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才能抓得風生水起。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作為責任主體要勇于擔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才能擲地有聲。黨委要切實擔當起“主體責任”,關鍵要清醒地認識到,“落實主體責任不是簡單表態、不能務虛,必須務實,要抓作風建設、抓嚴明紀律、抓懲治腐敗。”同時,“一把手”要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意識,要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親自部署研究,經常關注關心,多到基層調研掌握第一手資料,廣泛聽取意見發現問題難題,要有擔當、要有行動,切實當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心骨”,給予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大力指導和支持。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對干部加強日常監督管理,逐步實現“不能腐”。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找到解決問題的途徑,才能從最深處鏟除腐敗,才能把制度的創新與體制改革有機結合起來,進而全面深化,有力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三、改革創新,建立健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工作機制。
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要靠工作機制來保證。各黨委、紀檢組織要建立起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做到壓力層層傳遞、責任層層落實、工作層層到位。重點建立健全四項機制:一是協助工作機制。各級黨委、紀檢組織要協助和配合上級組織謀劃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擬定工作規劃、計劃和要點,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二是定期報告工作機制。年中和年底,各級黨委、紀檢組織要分別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特別是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情況。三是督促檢查機制。要通過列席黨委民主生活會和中心組學習、開展約談等方式,指導各級黨組織實施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聽取意見,如實向上級組織反映。四是工作交流機制。要通過民主談心、經驗交流會等形式,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典型引路作用。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每名黨員干部都要嚴于自律善求實中國俗語講:“常在河邊走,難得不濕鞋”。當前,人們生存的環境錯綜復雜,個體價值取向、生活狀態也不盡相同,欲望和理智糾結不斷,抵抗形形色色的誘惑尤為不易。但越是在這種形勢下,我們黨員干部就越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就越要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要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涇渭分明,小節上時刻從嚴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腦子里要有明確的界限,不能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