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置和行使進行了規范,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范。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為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為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于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于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憲法》的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權的明確規范。對于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想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認真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在具體執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時,要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讓違法份子有漏網之魚。這樣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作,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良好環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權能夠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憲法在保護公民權利這一精神內涵的重要體現。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為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為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圣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篇二】
我認為要增強自己的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質,關鍵是要認識到“五個有”:一是依法治國有目標。建設已確定為黨和國家的基本方略,并寫進了憲法,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法治“官”,從“人治”走向法治,從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都需要一支法律素質較強的領導干部隊伍,才能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方針的落實。二是黨和國家有號召。黨中央、國務院在批轉中宣部、司-法-部“四五”普法規劃時,都把領導干部列為重點。江也多次強調領導干部對法律知識要先學一步,多學一點,學深一些。中央從1994年以來連續舉辦了十四次法制講座,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則,領導干部必須響應中央號召,抓住有利契機,以極大地熱情投入到帶頭學法中去。三是改革開放有需要。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為規范,我國先后制定了近四萬部法律法規和規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執行的,作為領導干部要掌握保護市場主體權利,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宏觀管理以及與國際經濟交往涉及的慣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識。特別是前年我國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更需要通過學法來更新觀念,尊重市場經濟運行規則。四是自身建設有要求。領導干部分別掌握著一定的權力,是各項事業的組織者、管理者和決策者,也是的帶頭人,學法用法這個頭帶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觀念強不強,嚴格執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響到主管的一大-片部門能不能依法辦事的問題,領導帶了頭,學在前,用在前,還能調動廣大干部和群眾學法用法的積極性。五是人民群眾有愿望。通過多年來法制教育,廣大公民既積極要求國家機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據統計,在上訪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涉法,同時“民告官”案件也逐年增多,這進一步說明領導干部學習法律不是可學不可學,而是非學不可,勢在必行,必須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作為一件大事來抓。
在學校圖書館前我們學校政教處組織了法制教育報告會,聽過法官的報告和校長的諄諄教誨,我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
作為21世紀的青少年,我們應該做到學法、懂法、守法。不去觸犯法律,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社會生活各個領域中,國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們都要嚴格遵守。
在我們學校內也有許多違反校規校紀的現象。例如,同學之間因為口角而發生爭執,造成打架斗毆的事件。個別同學有遲到、早退和曠課的現象等。學校的領導根據這些現象都制定了相應的校規,對于那些違反校規的同學都給予了相應的處分。我們要遵循校規不違反,校內的學生不與社會上的人員有聯系,從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以前,我也聽說過有關青少年犯罪的事。例如,在校的學生因受不了來自家庭和學校的壓力,去網吧上網打游戲,長期下去,沒有資金來源,從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也有的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沒有資金也同樣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這樣的案例有很多,都說明了他們法律知識的缺乏,也告訴我們學法、守法的重要性。
我們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觸犯了法律,我們不僅僅斷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傷害了疼愛自己的父母、親人和老師,對社會也會造成難以彌補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們應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不僅保護自己,也為了保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