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我國社會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是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針對社會治理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就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了全面部署,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面臨諸多矛盾疊加、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我們要適應新形勢,增強風險意識,深化對社會治理規律的認識,以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法手段創新為動力,以現代科學技術為引領,以基層基礎建設為支撐,提高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
一、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如果說工業時代的奧秘是分工,那么互聯網時代的奧秘則是融合,是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社會合作。這就要求我們確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打造社會治理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命運共同體,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一)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過程是實現社會善治的過程,政府和社會要各歸其位、各擔其責。一是推進社會治理社會化。在充滿不確定性的現代社會,只有政府和社會攜起手來,才能建設好安全家園。要在發揮好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引導社會成員增強主人翁精神,激發社會自治、自主、能動力量,讓大眾的問題由大眾來解決。二是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法治作為社會治理創新的最優模式,應該回應社會發展過程中面臨的種種問題。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構建社會行為有預期、管理過程公開、責任界定明晰的社會治理制度體系,善于運用法治方式把社會治理難題轉化為執法司法問題加以解決。三是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我國傳統文化中推崇直覺、感性思維,習慣于對事物進行模糊的歸納,嚴謹、理性、體系化的實證研究不夠。這種思維方式容易導致粗枝大葉、大而化之。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就要培育以尊重事實、推崇理性、強調精確、注重細節為主要特征的“數據文化”,把精細化、標準化、常態化理念貫穿于社會治理全過程。
(二)健全利益表達、利益協調、利益保護機制
目前,社會矛盾大多屬于利益訴求。預防化解社會矛盾,關鍵是要堅持維權和維穩相統一,健全維護群眾利益的機制。只有這樣,才能贏得廣大群眾發自內心的認同和擁護,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奠定堅實基礎。一是健全利益表達機制。暢通群眾利益表達渠道,是密切黨委和政府同群眾聯系、舒緩社會緊張關系的重要舉措。要完善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等法定訴求表達渠道,發揮人大、政協、人民團體、行業協會等利益表達功能。全面推行陽光信訪,盡快實現國家信訪信息系統全面聯通,把網上信訪打造成群眾信訪主渠道。積極推進網絡參政議政,搭建黨委和政府同群眾溝通交流新平臺。二是健全利益協調機制。謀發展、搞建設,都要統籌好群眾的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兼顧好群眾的個體利益和集體利益。要圍繞涉及群眾利益的事項,按照協商于民、協商為民原則,積極推動有關部門、單位多同群眾商量,確保各項工作更好地順乎民意。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前置程序,努力使評估過程成為傾聽民意、化解民憂、贏得群眾理解支持的過程,預防和減少因決策不當引發的社會矛盾。三是健全利益保護機制。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大多是由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引發的。要樹立把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圍繞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等民生問題,辦大事、辦實事,讓群眾得到實惠、看到希望。發揮好司法救濟功能,依法嚴厲打擊農村土地征用、城鎮房屋拆遷、企業改制等過程中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群眾權益受到公平對待、利益得到有效維護。
(三)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現代社會,善不善于發揮社會主體積極性,推動形成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局面,是衡量黨委和政府社會治理能力高低的重要標志。我們要創新多方參與機制,更好地組織動員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努力實現社會事務社會治理。一是發揮好企事業單位作用。企事業單位不僅承擔著防控安全生產風險的重要責任,而且是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要充分發揮企事業單位在資源、技術、人才等方面的優勢,調動他們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為維護公共安全發揮更大作用。二是發揮好社會組織作用。社會組織是現代社會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載體。要推動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確保其成為黨委和政府的有力助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發揮好社會組織在引導社會成員參與風險評估、矛盾調解、社區矯正、青少年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三是發揮好基層自治作用。基層自治是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基層群眾實現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辦的重要方式。要完善基層民主決策、民主治理機制,構筑起全社會共同治理公共安全的網絡聯系和信任關系,做到知風化險、規避風險。
二、加強社會治理基礎制度建設
社會治理現代化中,制度建設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科學的社會治理理念和實踐經驗只有轉化為普遍適用的制度,才能成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巨大力量。
(一)建立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
社會治理的核心是對人的服務管理。目前,我國公民身份號碼的準確性、唯一性目標基本實現。要加快國家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升級改造,深入推進居民身份證換發、異地辦理和指紋信息登記工作,建立戶口和身份證信息聯網查詢比對制度,逐步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信息整合和共享,確保基礎信息全面、準確。
(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不強。推進守法誠信,既要加強教育,更要強化制度約束,形成守法誠信長效機制。要加快建立基于公民身份號碼的信任根制度,以保障實名制的落實。建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和相關實名登記制度,抓緊推行手機號碼、銀行卡、網絡實名制,消除網上網下各領域虛假身份。建立違法犯罪記錄與信用、職業準入等掛鉤制度,強化對守信者的鼓勵和對失信者的懲戒。堅持推行實名制和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并重,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加強對用戶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保護。
(三)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
社會心態體現社會文明程度,影響社會和諧程度。現代社會,隨著工作、生活節奏加快、競爭激烈,一些人的不良情緒潛滋暗長,容易引發社會問題。要開展社會關愛行動,發展社會專業服務機構,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和社會志愿者隊伍建設,關心幫助困難家庭和個人。建立健全心理衛生服務體系,積極開展心理調節疏導工作,建立心理危機干預預警機制,防范和降低社會風險。對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的,按照“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要求,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輔導、援助,引導其依法理性處理問題,防止發生極端事件。
三、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
對社會治安進行綜合治理,是我國的特色,也是我國的優勢。面對社會治安新形勢,我們要以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目標,以突出治安問題為導向,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提高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駕馭社會治安局勢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