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鄉鎮控輟保學實施方案1】
為貫徹落實《澄邁縣進一步全面加強控輟保學工作實施方案》(澄發辦〔2017〕1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全面加強我鎮控輟保學工作,確保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少年兒童受教育權利,根據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認真貫徹執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強化政府控輟保學工作,堅持“依法治教、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依法控輟、行政控輟、安全控輟、質量控輟、情感控輟”總體思路,確保實現控輟目標。
二、規劃目標
2017年,全鎮小學輟學率控制在0.5%以內,初中輟學率控制在3.0%以內;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達99.5%以上,初中階段毛入學率達95%以上,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1%以上。
2017年,全鎮小學輟學率控制在0.4%以內,初中輟學率控制在2.8%以內;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達99.6%以上,初中階段毛入學率達96%以上,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2%以上。
從2018年起,全鎮小學輟學率控制在0.3%以內,初中輟學率控制在2.6%以內;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達99.7%以上,初中階段毛入學率達97%以上,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3%以上。
三、加強領導
為全面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我鎮中小學控輟保學”工作,經鎮黨委研究,決定成立橋頭鎮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
四、明確職責
鎮政府對全鎮控輟保學工作負總責,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控輟保學的各項指標要求,統籌謀劃、指導督促工作開展。
(一)各村(居)委會:對本轄區控輟保學工作負主要責任,必須加強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搞好依法控輟,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工作總體水平。安排專人深入村(居)、組、戶,具體負責控輟保學工作。強化政府責任,大力宣傳和貫徹《義務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規,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把“送子女入學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法律要求變成家長或監護人的自覺行動;建立起鎮、村(居)、村小組三級聯動防護網絡,嚴防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從各渠道外出打工。要積極配合做好家長、學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輟工作落到實處,使“在校生留得住、輟學生勸得回”。
(二)中心學校、橋頭中學:負責配合鎮人民政府抓好宣傳,安排部署全鎮學校控輟保學工作,配合鎮人民政府做好勸返復學和巡查工作,及時掌握全鎮學生流失情況,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匯報。
(三)各村完小、教學點學校:配合鎮人民政府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做好家訪,加強與學生家長、村(居)委會聯系,隨時掌握學生動向,及時向鎮人民政府、中心學校、村(居)委會報告,配合做好外出打工學生的勸返工作。
五、制度措施
(一)落實控輟保學“雙線包保”責任制
鎮政府與村(居)委會、村(居)委會與村民為一線,鎮領導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村組干部包戶;學校與教師、教師與家長為一線,各學校校長包校、教師包學生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落實控輟保學工作責任。
(二)實行控輟保學排位制和末位約談制度
每年7月底以前,鎮政府、村(居)委員,學校、教師、家長層層簽訂控輟保學責任書,實行并落實“雙線”控輟保學工作責任機制。各駐點組組長、村(居)委會主要領導是轄區內控輟保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中小學校長是控輟保學工作的直接責任人。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村(居)委會每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輟學情況及輟學率進行排名。如排名在后的將由鎮主要領導約談村(居)書記和中小學校長。
(三)加大宣傳,營造氛圍,為控輟保學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各村(居)委會、中小學和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宣傳欄、標語、印發資料、召開會議等多種形式,加強《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明確政府、社會、學校、家長各自的法律責任,讓群眾了解義務教育的概念和意義、了解中小學學生輟學的危害。要著力宣傳適齡兒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依法使其按時入學等要求;宣傳縣、鎮兩級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兒童少年入學、村(居)協助做好工作、嚴禁用人單位招用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等工作;宣傳我縣實施“三免四補”、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等惠民政策,提高家長送學、學生入學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適齡兒童、少年認識“不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是違法”的道理,使廣大家長明晰“不送孩子讀書是違法”等法律法規,樹立起“企業雇用未成年人違法”等法制理念,在全鎮上下形成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措施,依法控輟,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強化適齡兒童少年名冊管理
每學年開學的第一個月,由鎮人民政府牽頭,各村(居)委會負責本轄區適齡兒童少年名冊臺帳建立,統計各年齡段有關情況數據,做好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跟蹤管理工作。由鎮政府安排專人統一負責匯總,建立電子檔案,實現滾動式管理。同時,做好“三類殘疾兒童少年”的摸底、鑒定和造冊工作,切實掌握適齡人口狀況,為組織入學和控輟提供第一手資料。
2.規范組織入學程序
(1)通知入學。每年8月份對進入義務教育學齡人口進行摸底造冊,對滿6周歲兒童及時發放入學通知書,依法通知小學畢業生到就近安排的初中學校就讀。對到外地就讀的要造冊登記,清楚去向。
(2)學籍管理。學生入學注冊后,各中小學要建立學生電子學籍檔案。嚴格轉出、轉入、休學手續,對輟學學生的輟學原因、去向等學籍電子檔案進行跟蹤管理,實現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流動情況的動態監控,實行輟學學生月報告制度。
(3)教育勸學。經確認為輟學的,學校要在2日內書面通知學生所在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共同出面做好學生及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的返校動員工作。
(4)敦促復學。經教育勸學無效者,學校應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的周五前向鎮人民政府寫出書面報告并報送輟學學生名冊。接到學校書面報告及輟學學生名冊后,鎮人民政府對無正當理由而不依照法律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上學的學生家長及其他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依法及時送子女返校學習。
3.建立學額鞏固責任制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把鞏固學額的工作落實到班級、教師,確定負責人,明確責任制,并將其作為教師年終考評和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之一。科任教師在日常上課時發現學生缺課,要及時報告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時掌握學生的出勤情況,對無故缺課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及時安排家訪,發現學生輟學要報告鎮人民政府,并配合鎮、村(居)委干部做好動員學生復學工作。嚴禁班主任、科任教師排斥或變相排斥差生,發現此類現象一經查實,對該教師和校長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4.切實做好寒暑假“控輟保學”工作
寒暑假期間是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變數最大的一段時間,是輟學的高發時段。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寒暑假期間控輟保學工作的嚴峻形勢,想方設法,化不利因素為有利因素,變被動為主動,切實把控輟保學工作作為當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一項緊急的任務布置好、落實好。同時,寒暑假期間,中學要組織教師對初二、初三的學生做好家訪,掌握初二、初三學生的思想動向,切實做好思想工作,保證本校的年輟學率控制在2%以內。
5.進一步加強學籍管理
要認真執行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完善學生變動管理制度,學生轉入、轉出、休學、復學等必須具備完整齊全的手續。同時,要加強對學籍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建立健全各種學籍表冊。要提前做好在外地上學的學生取證工作,要逐人逐校落實就讀接收證明。
6.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學校要引導教師做好轉化“學困生”工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以學生為主體,尊重愛護學生;大力倡導建立民主、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斷增強教師與學生的親和力和凝聚力。廣大教師要因材施教,有針對性地進行學業和心理輔導,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多關心、多鼓勵,讓學生體驗成功的喜悅,真正使“學困生”留得住、學得好。
7.推行“中小學貧困留守兒童少年幫扶制度”
由村(居)與留守兒童監護人簽訂監護協議,建立留守兒童家長、委托監護人、鄉村干部、學校教師、志愿者聯系聯絡機制;以村(居)為單位組建關懷小組定期走訪留守兒童,開展交心談心和“送溫暖”活動。加強扶困助學工作,對貧困家庭學生進行資助,不讓學生因家庭貧困而失學,確保每個貧困學生都能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8.依法推進控輟工作
建立相應的違法處罰措施,對通過宣傳教育、反復動員,仍然不送適齡兒童少年上學甚至讓他們輟學打工的家長或其他監護人,鎮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依法向這些家長或其他監護人送達《行政處罰通知書》,要求他們限期改正,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直到他們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同時,勞動部門對違法招用童工的單位,要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對因教師體罰學生或違規補課、編重點班、亂收費而造成學生流失的,要追究學校領導和當事教師的法律責任。
六、考核辦法
對各村(居)及各學校控輟目標的考核評價工作,由鎮政府在年終目標考核中進行考評檢查。因工作不力,導致中小學入學率不達標和中小學在校生年輟學率超標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017年鄉鎮控輟保學實施方案2】
為落實省委巡視組提出的控輟問題整改,進一步全面加強控輟保學工作,確保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少年兒童受教育權利,切實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上級有關控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執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強化政府控輟保學工作行為,堅持“依法治教,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依法控輟、行政控輟、安全控輟、質量控輟、情感控輟”總體思路,確保實現控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