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組織部《關于印發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開展四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蘭組通字〔2015〕57號)要求,為進一步推進我局“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扎實深入開展,切實轉變領導干部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能,優化發展環境,現就我局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中開展“為官不為”問題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為官不為”各類現象,結合“工作落實年”行動,堅持以解決思想問題,以強化紀律約束為重點,以完善制度機制為根本,以解決突出問題為抓手,以營造良好環境為保障,深挖病根、找準病灶,綜合施治、對癥下藥,充分調動和激發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切實把開展整治工作形成的優良作風轉變為推動財政事業發展的強大力量。
二、整治任務
牢固樹立問題導向意識,直面問題、抓住癥結,突出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這個層次,緊緊圍繞“為官不為”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精準聚焦不作為、慢作為、不落實、中梗阻,下大力氣開展集中整治工作。
(一)服務群眾方面。著力整治對群眾感情不深,服務意識不強,態度傲慢、高高在上,漫不經心、漠視麻木等群眾觀念薄弱的問題。對群眾反映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及“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等典型問題要深挖根源,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員的責任。要重樹為民服務的公仆意識,簡政放權、優化服務,全面推行“123”工作法,自覺消除人為設置的“繁雜條件”,主動取消折騰群眾的“奇葩證明”,進一步方便群眾辦事。
(二)執行落實方面。著力整治缺乏大局意識,對上級決策陽奉陰違,執行中搞變通、打折扣,政令不通,工作難以及時落實到位等工作執行不力的問題。結合工作督促檢查、服務單位反映等形式,嚴肅查處工作落實刻板教條、墨守成規,不敢擔當、不愿負責的現象,特別在落實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重點項目和上級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過程中,反復要求,仍置若罔聞、推進不力、進展緩慢的人和事,切實做到說了算、定了干、馬上辦。
(三)能力水平方面。著力整治學習勁頭不足,綜合素質不高,開展工作老辦法不管用、新辦法不會用,面對工作難題束手無策等工作能力不強的問題。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大力開展學習型機關建設,進一步強化年輕干部教育培養和實踐鍛煉,大力提升領導干部的能力素質,切實解決當前干部隊伍中存在的政策不熟、業務不精、能力不強、辦法不多、思路不寬,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不善攻堅破難,不敢迎難而上等突出問題。
(四)領導作風方面。著力整治工作浮在空中,以材料了解基層,以匯報代替調研,決策工作“拍腦袋”、“憑經驗”,搞電話調度、遙控指揮等工作作風漂浮的問題。通過以上率下、教育引導等多種措施,切實轉變部分領導干部中習慣于高談闊論、坐而論道,習慣于講話指揮、文件安排,習慣于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習慣于以閉門造車代替調查研究、以主觀想象代替實際情況,一級說給一級聽,空話套話成堆,口號不斷升級的浮夸作風。
(五)責任擔當方面。著力整治因循守舊,看攤子、守位子,工作推著干、看著干,應付了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該干的工作不敢放手干、該擔的責任不敢主動擔,凡事安于現狀、不思進取等工作標準不高、魄力不大的問題。全面落實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有關規定,切實糾正部分領導干部中存在的把“不出事”作為最大原則,怕踩到紅線、觸犯規則,遇到矛盾就繞,碰到問題就躲,該辦的事拖著不辦、該抓的工作推著不抓的錯誤思想。
三、整治措施
堅持以上率下、上下聯動搞整治,多管齊下、標本兼治,從解決突出問題入手,攻克作風頑疾,樹立正確的導向和風氣。
(一)自查自糾。局機關各處(室)和局屬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省、市專項整治安排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引導領導干部對照“三嚴三實”要求,結合本部門的職責和個人承擔的責任,認真查找領導干部個人存在的“為官不為”問題。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群眾、問卷調查、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廣泛征求黨員、干部、群眾特別是工作對象和服務對象的意見建議,建立問題清單。
(二)受理投訴。暢通群眾舉報投訴受理渠道,及時通過電話、網站、群眾來信、來訪和其他渠道接受群眾的舉報和投訴。同時,要密切關注網絡、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曝光的各級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問題,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回應媒體關切,切實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
(三)加強檢查。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省委“雙十條”規定、市委“十四項規定”精神,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和人事教育處要結合工作任務,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和檢查,積極受理上級部門、服務單位和群眾反映出的各類情況和問題,及時開展調查了解,掌握真實情況。
(四)查處問題。對發現的上級交辦、領導批辦、群眾舉報的各類不作為問題,局黨組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專項整治中,對群眾反映、媒體曝光的一些典型事件,采取嚴厲的組織措施,警醒和教育大多數干部珍惜崗位、認真干事、盡心履職。
(五)嚴肅追責。對整治工作不力、查糾問題效果不明顯,以及整治期間發現公務人員不作為問題比較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作為“為官不為”的反面典型進行公開曝光、嚴肅處理。對責任處(室)和單位要在全局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對主要責任人要視其情節進行誡勉談話、崗位調整,直至紀律處分。
四、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9月中旬開始至11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9月中旬至9月底)
通過召開局黨組會和中心組會議進行安排部署,下發局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充分利用財政局域網站、宣傳欄等形式,集中宣傳,營造氛圍,讓全局黨員干部成為專項整治的參與者、監督者、評判者。同時,局機關相關處(室)組成檢查組,重點對上下班遲到、早退、工作期間遵章守紀情況進行檢查和督查,嚴明工作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紀律,提升機關工作作風。
(二)自查整改(10月份)
1、對照職責自查。縣級以上領導干部要逐項對照本人工作職責、工作要求等,根據日常審批、監管、服務等履職盡責情況,逐事、逐項查找存在的問題。
2、征求意見查找。要結合自身實際,通過多種方式征求工作對象、服務對象對本單位及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認真梳理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
3、從嚴從實整改。要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責任部門、責任領導、具體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等,實行銷號管理。自查整改要真刀真槍,把問題落實到具體項目、具體環節、具體責任人。
(三)監督檢查(11月初至11月上旬)
1、加強檢查。通過定期或不定期,采取集中節點督查和不打招呼突擊檢查等形式,突出對重點處(室)、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堅持自查從輕,被查或舉報從嚴的原則,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檢查、督查中發現和上級交辦、領導批辦、相關單位移送、群眾舉報的各類問題線索,建立臺賬,從嚴從快查處,堅決追究責任,絕不姑息遷就。
2、查處問題。設立專項整治工作“意見箱”和監督電話(8105008、8105020),受理服務單位和群眾的意見建議,對在專項整治中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久拖不辦的單位和個人,通過查閱有關資料、個別座談、走訪服務對象等方式,了解情況,發現問題,查找原因,實施問責。
3、民主評議。根據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和服務對象,分類別分層次組織開展民主評議。科學設置參評單位和部門、評議內容、參評人員,評議突出針對性和實效性。對排名靠后的,查明原因,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問責。
(四)建章立制(11月中下旬)
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原則,認真梳理專項整治活動中查找出的問題。按照體現群眾意愿、體現改進作風、體現提高效率、體現工作規律的要求,緊扣工作職責,進一步完善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服務承諾、全程代辦、責任追究等各項管理和服務制度,規范從政行為,切實形成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長效機制,并堅持抓好落實,不斷強化干部作風建設。
五、工作要求
開展“為官不為”專項整治行動,是推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一個具體抓手,也是形成作風建設新常態的一個重要舉措,各處(室)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認真組織、務求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局成立“為官不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局長劉軍擔任組長,祁建萍、鐘銘生、李佐新、劉斌、周偉擔任副組長,監察室、辦公室和人教處負責人擔任組員,工作辦公室設在局人教處。
(二)明確領導責任。要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態度,主動發現和敢于查處公務人員不作為問題,堅決消除“護短”意識,切實抓好我局的集中整治行動。黨組主要負責人是專項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以上率下,發揮好示范表率作用;領導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層層傳導責任和壓力,解決好分管領域、分管處(室)領導干部中存在的問題。
(三)落實整治任務。針對問題清單,召開黨組會議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區分輕重緩急和難易程度,確定整治方向和重點任務,提出具體實在的措施辦法,明確必須達到的目標要求。對整治任務進行精準細化,明確整治責任,確定牽頭單位和責任人,制定路線圖、任務書和時間表。領導干部要對照查找出來的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做到即知即改。
(四)建立長效機制。要在開展整治行動的基礎上,認真總結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堅持不懈地抓好落實。要認真分析研究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在機制、體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監督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通過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從根本上解決好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問題。同時,進一步加強指導、監督和管理,不定期組織開展相關問題“回頭看”,鞏固拓展集中整治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