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省教育廳整理出《浙江省中小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相關政策要求摘編》,82條準則涉及招生工作、課程設置、教學安排、育人工作、教師教學、作業與評價、學籍管理、教材教輔等8個方面。
8月19日,省教育廳向社會大眾發出邀請,希望家長和孩子們參照這82條準則,共同監督身邊的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如發現違規,可撥打舉報電話:0571-88008828。本報請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方紅峰結合案例作分析解讀。
嚴格把控作業量
案例:杭州某小學數學老師,超額布置了兩位數加減的作業內容。隔日,他以來不及批改為由,把作業內容貼在教室墻上,要求學生自行檢查核對。
其實,對老師給學生布置的作業有明確的規范要求??凡是布置學生做的作業教師必須精選,凡是要求學生做的作業教師必須先做,凡是學生做的作業教師必須全批。每個學科只允許配備一本與教學進度相配套的課后作業本。
老師布置的作業不能超越學生能力,不得布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布置的作業或糾正孩子的作業錯誤,更不得要求家長通過網絡下載并打印作業。
另外,學校要堅決杜絕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復性、難度過大的作業,雙休日及節假日不得加大作業量,也不準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
眼下,全省各地不少學校已經在進行改進作業管理的創新嘗試。比如,紹興市柯橋區魯迅外國語學校的作業分層管理與初中分層走班教學同時進行,學校自主研發校本作業,根據不同學生層次,分置不同作業要求,讓不同層次的學生都能在完成作業的過程中有所得、有所長;黃巖實驗中學優化作業管理方式,建立“課業負擔監控與分析反饋”,利用課業負擔動態監控數據庫,為教學質量提升提供了切實可靠的保障。
嚴禁休息日補課
案例:7月11日,省教育廳基教處接到家長投訴:樂清某中學在校外租場地,以家委會的名義組織老師給初二學生上新課,每位學生每天收取180元,午餐吃外賣,安全沒保障。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課余時間組織或者變相組織中小學生進行補課,不得舉辦各類學科競賽輔導班,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另外,還規定不得以家委會名義舉辦針對在校生的各種補習班、培訓班。
高中畢業班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在周六上午和暑期酌情組織學生進行集中文化課補習,至多兩周。學校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其實,關于“補課”這條紅線,浙江省一直抓得很緊。去年7月,省教育廳把治理有償補課情況納入市、縣業績考核,以及區域和學校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對于違規進行有償補課的學校,校長和教師最高將受到離職的處罰。
今年1月至7月,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共接到來自全省9個市的82起違規補課舉報,比去年明顯減少,這些群眾舉報目前都已落實查處。
課程改革亮點多
案例:金華柯城區新華小學探索以“融學科”架構基礎性課程與拓展性課程,設計一系列學習主題,把語文、數學、科學、英語、藝術等融為一體,改變單一的學科學習。
小學、初中要積極探索拓展性課程的開發、實施、評價和共享機制,體現地域和學校特色,突出拓展性課程的興趣性、活動性、層次性和選擇性,滿足學生的個性化學習需求。同時規定學年拓展性課程課時占總課時的比例:一至六年級15%左右,七至九年級20%左右。
在前期“課改辦”的巡查中發現,全省各地的中小學都改變了以往“有什么開什么,能開什么就開什么”的狀態,開始從學校辦學特色、優勢課程與項目著手,建設特色課程群。在高中階段,要求開齊開足必修課程,開足開全四類選修課,知識拓展類課程比例不超過60%,職業技能類課程比例不少于10%,每學期選修課程課時比例不少于總課時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