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義務教育新生招生問答
一、申請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學位須具備什么條件?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
我市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1.深圳市戶籍兒童;2.符合市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號,以下簡稱“1+5”文件)規定,且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目前在深圳就讀小學六年級,具有深圳市戶籍或符合“1+5”文件規定就讀條件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2.在外地就讀小學六年級的深圳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三)申請學位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1.深圳戶籍適齡兒童
●兒童出生證;
●戶口本;
●住房證明材料。即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等材料。
其中第三類型(基礎分為90分,條件是所在學區戶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區有特殊住房或者租房)如使用《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作為申請材料的,需提供國土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在深圳市無房證明,無法提供者以第五類型基礎分計算;
2.非深圳戶籍適齡兒童
●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深居住證(至少一方);
●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或由當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備案材料;
●父母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證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
除準備上述材料外,家長請持相關資料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并錄入計劃生育信息。詳情咨詢現居住地街道計生科。
3.屬于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提示:
家長提交的證件材料由學校查驗原件,核對申請表,屬于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和集體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證明材料原件由學校收驗并留存備查。
二、關于身份證明的問答
(一)兒童身份證、居住證的地址和房產證、租賃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嗎?
答:不需要更改,是以房產證、《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上的住址作為確定學區范圍的依據。
(二)舊的居住證在5月31日過期,新的居住證現在辦不到,舊的還可以用來申請學位嗎?父母雙方都還辦不到居住證怎么辦?
答:兒童報名期間,至少提供父母親一方居住證,原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如無法提供有效居住證則無法參與報名。
(三)我孩子在招生報名結束后將孩子戶口轉到龍崗區,能更改戶籍類型嗎?
答:可以。地段內學校已錄滿則無法錄取。家長可到報名學校重新遞交資料,學校報教育辦(局)統籌安排至仍有學位的公辦或民辦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對在規定時間內未向學校提交材料申請學位的,符合條件的本地戶籍學生不保證就近安排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