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兒童、少年
可到輔讀班、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按照規定,除盲、聾啞、弱智三類殘疾兒童可以選擇到特教學校、輔讀班就讀外,其他殘疾兒童應隨班就讀。各城區、開發區教育局要做好盲、聾啞、弱智、肢殘等殘疾適齡兒童的入學工作,確保有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都能隨班就讀或到輔讀班、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適齡殘疾少年小學畢業后,可到特殊教育學校(班)繼續學習,也可以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家庭住址為依據,到就近的初中學校隨班就讀。
戶口新遷入南寧的學生
6月1~5日到南寧市中招辦報名
父母及學生本人具有南寧市城區常住戶口而在外地小學畢業,或父母及學生本人戶口新遷入南寧市的小學畢業生,需要回南寧市城區公辦學校就讀初中的,由家長持戶口簿及家庭住址(房產登記地址)證明材料,于6月1~5日到南寧市中招辦報名。
7月5日初中報名時間截止后,因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錄取的學生,各初中招生學校需向南寧市中招辦做出書面說明。根據招生工作實際情況,7月5日后市中招辦還將繼續分配個別符合分配條件的初中新生:一是具有南寧市戶籍的外地回邕學生,二是戶口新遷入南寧市城區的學生。分配名單通過招生系統及時告知各有關初中學校。
定向名額比例提高至45%
擇校需謹慎,以免失去競爭定向生名額的機會
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今年南寧市將11所市區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中45%的名額,定向分配到市區內承擔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學校。
需要提醒家長的是,市區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定向名額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這一比例將逐年提高。擁有本市戶口的初中新生自行選擇到非地段學校就讀,初中畢業時將失去競爭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生名額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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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所需材料
一是家庭戶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證;
二是父母雙方在南寧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流動人口居住證》,父母雙方在南寧市居住的證明(所列證件之一:市區內居住房屋的產權證、購房合同備案證明,當地社區居委會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賃證明);
三是父母務工就業證明(所列證件之一:工商營業執照、勞動用工合同),學生原就讀學校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就學(或轉學)證明;
四是父母戶籍所在地鄉(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全國統一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南寧市市區小學、初中招生工作時間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