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北江實驗學校:
你校《關于我校秋季七年級新生招生的請示》一文已收悉,依據《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根據《關于秋季韶關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韶市教〔2015〕34號),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校秋季繼續招收七年級新生。
二、根據義務教育“五零班額”的要求,為保障在校學生的合法權益,結合你校現有辦學條件,核準你校秋季招收七年級新生18個班,每班50人,合計900人。
請你校嚴格按照我局核準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范圍和招生規模。你校可在辦學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自主確定招生的范圍、標準。招生簡章必須在我局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布。你校的招生必須在小學畢業考試后(7月13日以后)進行,并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教育部門的免試入學等有關規定;同時,必須加強自律約束,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共同維護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
此復。
韶關市教育局
3月23日
主題詞:秋季招生 請示 批復
抄送:朱余旺副市長、市政府黃宣劍副秘書長,韶關市發改局
韶關市教育局辦公室 3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