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寧波市教育局就改進民辦初中招生工作與有關媒體進行座談。市教育局已經起草好關于進一步改進民辦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見,此前已經征求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意見,今日將在中國寧波網(http://www.cnnb.com.cn)和寧波教科網(http://www.nbedu.net.cn)向社會公示。今年改革的主要亮點是,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初中跨區域招生實行網上統一報名,不設門檻,凡是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不含九年一貫制小學的五年級學生),均可網上自主報名,每位學生限報一所學校;如一所民辦初中跨區域在同一個縣(市)區的招生計劃超過10人,且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時,采取自主招生與電腦派位相結合的方式招生。
對于為何推行民辦初中招生新政策 ,寧波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我市民辦學校在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支持下,發展一直比較好,走在全省的前列。但也應該看到,近年來,一些民辦學校尤其是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初中,依托名校資源,擴大招生規模,采取種種不當方式,大規模進行優秀生源選拔,引發生源競爭亂象,加劇學生課業負擔,擾亂各地正常教育教學及招生秩序,社會矛盾十分突出,社會反響很大。為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保障民辦學校的健康發展,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寧波市教育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結合寧波實際,推出進一步改進民辦初中招生工作的新政策。
1. 關于合理設置招生范圍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行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需求的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招生范圍應主要面向學校所在縣(市)區內。民辦學校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學校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可以自主確定招生的范圍、標準和方式”規定,應立足于學校所在縣(市)區范圍,自主確定招生范圍,不限定就近入學。同時,為依法保障民辦學校的自主招生權,允許民辦學校跨區域進行招生,但跨區域到其他縣(市)區規模招生,需與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商定。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對于民辦初中依法依規跨區域招生,應提供必要的協助,不進行地區封鎖。
2. 關于規范民辦初中招生方式的法律和政策依據有哪些?
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