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政策年齡
凡年滿六周歲即200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可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泉州幼升小入學注意事項
入學條件
1、年滿六周歲;
2、具有本市區戶籍;
3、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符合相應規定也可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
入學材料
市區戶籍:
1.戶籍隨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居住的父母并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住房產權證明);
2.戶籍隨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及住房產權證明);
3.因家庭經濟困難等原因,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經查證確系在服務區域內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因拆遷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但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拆遷證明等)。
外來人員:
泉州市外地務工人員子女小學入學報名材料
入學流程
1、 申請
2、 審查
3、 安排就讀原則
4、 入學手續的辦理
5、 建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