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基本思路是:以國家、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改革的文件精神為指導,依據我市中考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積極改革創新,鞏固統籌成果,著力加強考試管理,切實保障考試安全,嚴格規范招生行為,確保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平穩、順利、有序進行。現就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政策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保持穩定不變的政策規定主要有13個方面
1.考生的報考條件不變。
具有我市初中學籍和戶籍、在我市初中就讀的畢業生,在我市各地初中就讀并獲得我市初中學籍的進城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我市戶籍在外地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在(回)我市報名參加中考。
2.報名資格審核方式不變。
要求考生全部以國編學籍號來采集報名信息,所有信息采集結束后,市教育考試院、各縣(市)區招辦還要進一步與當地基教科(股)進行報名信息比對,特別是對報名號、姓名、身份證號、初中學籍號等關鍵信息項的檢查核對,確保無遺漏、無重復、無錯誤。比對后的信息,由基教科(股)簽字確認。
3. 招生考試的運作模式不變。
,繼續全面使用網上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即全面實行網上報名、網上閱卷、網上填報志愿和網上錄取。今年我市將在去年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全面、規范、嚴格使用網上招生考試管理系統。
4.考生填報志愿的方式不變。
考生志愿仍將全部采用網上填報的方式進行。今年我市將嚴格實行按考生網報志愿錄取,考生一經錄取,不得退檔,不得參加其他批次或同一批次其他學校的錄取。也就是說,考生網上填報的志愿是考生錄取的重要依據,這一點必須引起考生及考生家長高度重視。因考生了解信息不準或不按要求填報,導致錯報、漏報影響錄取結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5. 錄取辦法不變。
考生錄取仍然全部在網上進行。錄取時嚴格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所有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最低控制線下的考生、不得錄取往屆生和未參加中考的學生。孝感高中、各縣(市、區)一中招生計劃(含統一計劃和分配生計劃)不得錄取在我市各地初中學校借考的考生。
6. 招生范圍不變。
孝感市直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縣(市)區普通高中面向當地招生,嚴禁跨區域招生。
7.考試管理的要求不變 。
一是今年全市中考繼續全部啟用標準化考點,嚴格按照高考的標準和要求來組織中考。二是繼續加強試卷安全保密工作,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加強命題、制卷、運輸、保管及考試實施、評卷等各環節的安全管理與監控,預防和杜絕失密、泄密事件發生。為防止考試期間試題外泄,嚴格按各考場實際人數配發試卷。三是繼續加強考生安全工作,要求送考學校提前做好考生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工作,確保考生安全不出任何意外。
8. 中考成績查詢方式不變。
閱卷工作結束,在進行完優錄加分成績處理、違紀舞弊考生成績數據處理和分數復核等程序后,以原始分的形式打印中考總成績單通知考生本人,同時,考生可通過“孝感教育信息網”(http://www.xg.e21.cn/)查詢中考成績。
9.志愿填報的責任要求不變。
我們要求,各初中學校在填報志愿前必須嚴格組織考生進行培訓和演練,講清楚各批次志愿結構及填報方式,防止網報志愿漏報、錯報。考生志愿應由考生本人及家長商量后填報,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強迫考生填報或更改志愿,不得代填、代改志愿。考生填報志愿后,除考生和家長要簽字確認外,班主任也要簽字,進一步強化了班主任的責任。同時,我們嚴格考生志愿管理,錄取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
要特別提醒和告誡考生及家長中考志愿填報的重要性和嚴肅性。中考志愿是考生讀哪類學校、上哪所學校的重要依據。填報前務必充分醞釀,反復推敲,形成統一意見后再上網填報,一經簽字,誰也不得更改。要結合中考分數和家庭狀況等填報適宜學校,避免因志愿填報失誤而影響錄取。
10.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的錄取時間不變。
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錄取工作都從7月16日開始,補錄都從9月6日開始。
11.優錄加分項目和分值不變。
“農村獨生女”考生可加10分,少數民族、農村“兩女無兒戶”、港澳臺同胞及海外僑胞子女考生可加5分,軍人子女考生按照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和《湖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政聯〔2013〕4號)規定的降分錄取原則,給予優待。
12. 招考信息公開力度不變。
繼續實行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公開、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公開、各批次錄取時間公開、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成績公開、享受優錄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單公開、考生錄取信息公開、申訴渠道公開等,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二、政策規定作了調整和完善的主要有12個方面
1.“報考對象”增加了“2016屆初中畢業生(現八年級學生)”。
依據《孝感市中考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從起,八年級學生參加地理、生物考試,考試成績計入其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2. 考試(考查)科目、分值及時間作了適當調整。
依據《孝感市中考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對高考狀元多少分及分值的規定,中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思想品德、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八年級考生只考地理、生物。計分辦法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2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歷史5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體育科目30分,總分620分。今年,不再實行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的考試形式,而是將物理與化學、歷史與思想品德、地理與生物等學科分別實行閉卷、同場分科合卷的形式進行考試,思想品德、理化生實驗操作的成績均以A、B、C、D四個等級形式呈現。
從考試時間看,中考安排在6月20—22日進行,其中,6月20-21日參考對象為2015屆初中畢業生(九年級學生),6月22日上午參考對象為2016屆初中畢業生(現八年級學生)。從單科考試時長看,語文科考試時長由120分鐘延長為150分鐘,數學、英語兩科保持120分鐘時長不變,物理與化學合卷分科考試時長為120分鐘,歷史與思想品德合卷分科考試時長為80分鐘,地理與生物合卷分科考試時長為60分鐘。
3. 公辦普通高中取消“三限生”(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招生,省級示范高中停止“飛翔計劃”招生。
根據《湖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從起,我市公辦普通高中取消“三限生”(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招生,省級示范高中停止“飛翔計劃”招生。
4. 孝感高中在孝感城區的招生計劃分解作了微調。
孝感高中在孝感城區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按市直屬初中學校和孝南區屬城區初中學校(城區考生)分別下達。市直屬初中學校90%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分解到校,單獨錄取;孝南區屬城區初中學校(城區考生)90%的招生計劃由孝南區教育局分解到校,單獨錄取。市直屬初中學校和孝南區屬城區初中學校(城區考生)10%的招生計劃分別在市直屬初中學校和孝南區屬城區初中學校(城區考生)統一競爭、擇優錄取。
5.錄取批次作了適當調整。
針對以往錄取過程中出現的情況,結合省、市中考改革文件精神,,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志愿由去年6個批次調整為4個批次:第一批次填報孝感高中及各縣(市、區)一中志愿;第二批次填報一般普通高中志愿;第三批次填報“五年一貫制”和“3+2”學校(專業)志愿;第四批次填報中職學校志愿。
6. 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均實行“平行志愿”。
為盡量照顧高分考生在錄取時不掉檔,今年我市第一批次孝感高中、各縣(市)區一中志愿和第二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均實行“平行志愿”,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
7.對中考總分相同考生的錄取辦法作了適當調整。
以往,當中考總分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數外三科成績之和、理科綜合成績、文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仍相同則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排序。今年,由于取消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中考總分計分形式也發生了變化,因此,對中考總分相同考生的錄取辦法隨之作了適當調整:當中考總分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數外三科成績之和、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進行錄取。
8.普通高中錄取的限制條件有所調整。
孝感高中、各縣(市、區)一中招生計劃(含統一計劃和分配生計劃)不得錄取在我市各地初中學校借考的考生。孝感高中、各縣(市、區)一中錄取的分配生,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總分配計劃數內由高到低排序最后一名考生總成績的25分(為30分)。省級示范高中錄取的學生,思想品德、理化生實驗操作成績必須達到B等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思想品德、理化生實驗操作成績必須達C等及以上。
所有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最低控制線下的考生、不得錄取往屆生和未參加中考的學生(今年明確規定往屆生不能參與普通高中的錄取)。
9. 具備我市戶籍、在省外就讀并在外省參加中考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回我市申請就讀普通高中,辦理相關手續的程序有所調整。
與去年相同,這類考生應在外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初中學籍證明,在外省市(州)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分數證明、錄取控制分數線證明;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可在核定招生計劃內辦理錄取手續。今年特別規定,此類考生還需辦理學籍轉移手續,先由考生戶籍地錄取學校在11月30日前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發起畢業后跨省就讀手續,經錄取學校和畢業初中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學籍對接手續。
10. 中職學校辦理未參加中考的應、往屆初、高中學生的錄取手續作了調整。
為防止中職學校在辦理錄取手續時出現“一女多嫁”的現象,今年特別規定,中職學校在招收未參加中考的應、往屆初、高中學生時,要及時收集身份證號碼等資料信息,憑初(高)中畢業證和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市教育考試院辦理補報名和錄取手續。凡未經市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一律不能注冊。未注冊的中職生,一律不能享受國家免學費等資助政策。
11.優錄政策取消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項目。
根據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等部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文件精神,中考取消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項目。
12. 進一步明確招生的主體責任,規范招生行為。
根據省廳文件精神,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規范招生的主體責任,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規范招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招生考試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要一級一級明確責任,對違規招生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要求各縣(市、區)教育局、各高中階段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政策和規定,全面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嚴格執行“六個嚴禁”的規定,即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未經批準跨市州(區域)招生,嚴禁委托社會中介和個人招生,嚴禁各類有償招生,嚴禁錄取不具備錄取資格的考生,嚴禁為沒有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辦理學籍。從起,對各地各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學籍注冊,對違紀違規的單位和個人一律一查到底,堅決遏制違規招生現象發生,切實維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