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城市對于引進人才補貼政策不一樣。但大多數為住房補貼、創業補貼、福利補貼等,數額也不定。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2021年丹東人才補貼最新政策及人才補貼發放時間,僅供參考!
丹東市委組織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引進高端人才的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加大引才引智工作力度
1、鼓勵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企業根據需要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滿兩年且合同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的,給予一定的易地安家補貼,補貼由市政府和引進單位各承擔50%。屬國家級專家(指兩院院士、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的國家級人才、獲得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科技專家榮譽稱號者、中科院“*”入選人員)的,給予每人20萬元的一次性易地安家補貼; 屬省級專家(指省“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層次培養人員、獲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榮譽稱號者、省特級專家)的,給予每人10萬元的一次性易地安家補貼;屬研究員、教授、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等正教授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給予每人6萬元的一次性易地安家補貼;屬副研究員、副教授、高級工程師等副教授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及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給予每人4萬元的一次性易地安家補貼。
2、鼓勵企事業單位引進國內外智力。企業通過引進國外智力項目,聘請外國經濟技術專家進行技術指導的,由市財政給予企業每個引智項目1萬元的配套補助。企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聘請國家級、省級專家來我市短期服務,按其在我市工作天數計算,給予院士每人每天1000元的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1萬元;其他國家級專家每人每天500元的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8000元;省級專家每人每天300元的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6000元。
3、鼓勵高校畢業生到我市工作。實施人才引進工程。落實丹東市委組織部、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到我市創業發展的工作意見》精神,每年有計劃地在全國范圍內選聘符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高校優秀本科畢業生到我市事業單位工作。實施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生就業工程。企業每安排1名東港籍大學本科畢業生就業、且工作滿3年以上的,3年內其養老保險由企業繳納部分,由市財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標準補貼給所在企業;凡被聘用到我市工業企業工作滿3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可享受1萬元的一次性安家補貼,由市政府和企業按1:1的比例承擔。
4、鼓勵企事業單位建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和引進海外研發團隊。企事業單位建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和引進海外研發團隊,由市財政根據研發項目和投資規模給予一定的資金補貼,并享受省、丹東市鼓勵建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和引進海外研發團隊的相關獎勵政策。
5、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來我市設立分支機構。凡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來我市設立分支機構的,市政府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
二、加大人才培養工作力度
6、實施黨政人才能力提升工程。每年組織一批黨政后備干部及機關、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赴發達地區掛職鍛煉和異地培訓。每年選拔一批德才兼備、工作實績突出、有發展潛力的市級后備干部和優秀鄉科級后備干部,到知名院校進行培訓。鼓勵機關和事業單位干部在職進修學習,對經單位同意參加國家統招并取得博士、碩士或學士學位的,報銷學費的50%。工作單位為財政全額撥款的,報銷學費由市財政負擔;屬自收自支或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報銷學費由市財政和所在單位按1:1的比例承擔。
7、實施企業生產經營者和技能人才素質提升工程。每年組織30名骨干企業管理人才到高等院校、知名企業培訓教育和學習考察,更新知識、開闊視野、增長才干。本市企業在職職工,經市勞動人事部門報名審核,并向上級培訓鑒定機構推薦,參加實行政府補助培訓項目高級工及以上等級技能培訓的,可享受高技能人才培訓經費補助。
8、實施農民素質提升工程。開展農村勞動力普惠制培訓,利用5年時間實現每戶至少有1人接受過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其中應屆畢業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生和40歲以下農村青年勞動力以及村兩委班子成員經過培訓后,至少能熟練掌握一門農村實用技術。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計劃,每年組織200名以上村兩委班子成員、種養殖大戶、致富帶頭人、營銷經紀人、農技推廣人才等到相關高校和培訓機構進修培訓,選送100名以上農村實用人才“上大學”。
9、實施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工程。創新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模式,每年組織4000名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知識更新培訓。實施“111555”人才培養計劃,培養造就一批適應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推選10名校長和50名優秀教師、10名名醫和50名優秀醫護人員、10名優秀企業經營管理者和50名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全市優秀人才五年培養計劃,實行定期考核和動態管理,五年培養期結束后,經考核合格者發給榮譽證書并給予適當獎勵。加強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每年選派10名以上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到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學習深造和開展技術合作。
10、實施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職業化和專業化建設,建立和完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制度體系。推進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3年內對社會工作從業人員輪訓一次。
三、加大人才激勵工作力度
11、開展“東港市優秀人才”和“東港市拔尖人才”評選活動。在我市各行各業現職專業人才(包括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層以上經營管理人員以及農業、服務業等第一線做出特殊貢獻的其他勞動者中開展“東港市優秀人才”、“東港市拔尖人才”評選活動。“東港市優秀人才”一般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50—100名。“東港市拔尖人才”在“東港市優秀人才”中評選,一般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5—10名,給予每人一次性獎勵。
12、開展“東港市十大優秀企業家”評選活動。在我市范圍內工商注冊登記并納稅的各類企業中,開展“東港市十大優秀企業家”評選活動,一般每兩年進行一次,對當選的企業家由市政府授予“東港市十大優秀企業家”稱號。
13、開展“東港市人才工作先進單位”、“東港市人才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活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東港市人才工作先進單位”、“東港市人才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活動,一般每兩年進行一次,評選“東港市人才工作先進單位”、“東港市人才工作先進個人”各10個。對評選出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由市政府給予適當獎勵。
14、強化科技成果和高技能人才表彰獎勵工作。對獲得市科學技術貢獻獎、科技進步獎、優秀專利獎、企業科技創新獎的單位和科技工作者,按《東港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東政發〔2010〕13號)的規定進行獎勵。對獲得丹東市突出科技貢獻獎的給予匹配獎勵,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獲得省級科技進步獎的項目給予匹配獎勵,一等獎獎勵1萬元,二等獎獎勵5000元,三等獎獎勵3000元。對獲得國家級技術大賽前三名的分別給予1萬元、5000元、3000元的匹配獎勵;對獲得省部級技術大賽前三名的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匹配獎勵;對獲得丹東市級技能大賽前三名的分別給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匹配獎勵;對獲得東港市級組織的技能大賽前三名的分別給予2000元、1000元、500元的匹配獎勵。對我市在職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實施政府補貼政策,每人每月補貼500元。
15、適當增加專業技術崗位,延長優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工作年限。根據自收自支及差額事業單位實際和工作需要,適當增加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對事業單位緊缺的優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確因工作需要,根據本人意愿,經所在單位同意和相關部門批準,可延長其工作年限3年,本人不占單位編制和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屬領導干部的,如個人身體狀況良好、可以繼續勝任工作的,經干部主管部門考核同意,可繼續擔任領導職務,時間不超過3年。
16、提高優秀高層次人才的政治待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適當增加優秀高層次人才在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的名額,優先推薦優秀高層次人才參加優秀共產黨員、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的評選,并積極做好優秀高層次人才的黨員發展工作。
四、加大經費保障工作力度
17、加大人才發展的資金投入。設立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用于人才招聘、人才智力引進、各類人才資助和獎勵。人才發展專項資金每年不少于400萬元,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18、加強對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實施人才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制度,加強人才發展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確保人才資源開發工作的順利實施。
五、附則
19、本意見未盡事宜,按一事一議原則,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商定。
20、本意見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商有關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