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江蘇買房需要具備條件
1、購房者必須是已滿18周歲的完全行為能力人;
2、購房者必須有身份證、戶口薄等可以證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證件;
3、購房者在江蘇有合法有效的暫住證;
4、購房者在江蘇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已滿一年或者一年以上,并且可以可以出示相關的納稅證明和社保證明;
5、購房者的名下只能有一套住房,如果有兩套及以上住房,則無法在蘇州購房。
6、購房者若在江蘇以外的省市已經購買過住房,那么首付款必須是購房款的百分之六十,貸款利率將上浮百分之十。
購買江蘇住房信貸政策
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指從未購置過住房),按照國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對于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50%。
3.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調整為80%,對于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4.職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保持不變;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從現行7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單人貸款最高額度從45萬元調整至30萬元;
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從不低于住房總價的30%調整為不低于住房總價的50%;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從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計算可貸額度,調整為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的6倍計算可貸額度;
暫停受理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增量公轉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