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理順我市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我市天然氣價格上漲。
據悉,為合理疏導價格調整的影響,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理順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的精神,按照居民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我市自2019年6月1日起,將居民用氣價格上調0.31元/立方米。
在得知天然氣漲價的消息后,很多網友發出疑問,沒有聽到什么“風聲”就突然漲價,到底是怎么回事?
為了解答市民對天然氣漲價的諸多疑問,6月2日,我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理順居民用氣價格政策解讀》,針對此次漲價行為進行了解讀。
2017、2018年冬季,國內天然氣供應緊張,更加凸顯了居民氣價偏低的狀況,因此,國家決定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
2018年5月,國家發改委統一上調了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我市擬疏導民用天然氣價格,并形成相關方案,鑒于當時省內各市均未出臺調整方案,且在今年初省發改委下發《關于切實做好2019年春節期間穩價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全省在冬季保供期暫緩調整民用天然氣價格。
4月9日,省發改委召開全省理順民用天然氣價格工作會議,傳達全國會議精神,要求各地把握時機,穩妥出臺。5月16日省發改委來我市督查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工作,并要求各地理順民用天然氣價格,方案要在上半年出臺。目前合肥、銅陵、蕪湖、滁州等地市已出臺。
調整后,我市居民生活用氣第一檔和第二檔氣價每立方米均上調0.31元,第三檔價格不作調整,即第一檔氣價為2.72元/立方米,第二檔氣價為3.20元/立方米,第三檔3.62元/立方米。
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行政事業單位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調整為3.00元/立方米。這次除了價格調整,為適當減輕采暖爐用戶負擔,我市完善了階梯氣價制度,較大幅度提高了第二檔氣量。具體如下:
第一檔氣量保持不變,仍為每月40立方米(含),第二檔氣量從每月40?60立方米(含)擴大為40?120立方米(含),第三檔用氣量為超過第二檔用氣量部分。如果按照我市居民日常生活戶均月用氣15立方計算,民用氣價格上調后,月均增支4.65元,年增加支出55.8元。
另外,為減輕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對低收入家庭影響,本次調價,加大了對低收入家庭優惠政策力度,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對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等困難群體每月免費用氣量由3立方米增加到5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