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實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舊動能轉換的意見》(日發〔2018〕36號),切實做好我市高層次教育教學和文化體育等方面人才的補貼發放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申領對象
(一)全職引進到我市用人單位和國家、省屬駐日照高校、企業工作的國家級、省級高層次教育教學和文化體育等方面的人才且從事相關專業、行業工作的。
(二)我市新培養入選國家級、省級高層次教育教學和文化體育等方面的人才且從事相關專業、行業工作的。
具體人才類別見附件1。
二、補貼標準及發放渠道
1. 國家級、省級高層次教育教學和文化體育等方面的人才,每月由用人單位同級財政分別給予5000元、2000元補貼。
2. 對國家、省屬駐日照高校全職引進和新培養入選國家級、省級教育教學和文化體育等方面的人才,由市級財政給予補貼。
3. 對國家、省屬駐日照企業全職引進和新培養入選國家、省級教育教學和文化體育等方面的人才,由企業在我市稅收收入繳納地同級財政給予補貼。企業多地繳納稅費的,由企業稅收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同級財政給予補貼。
4. 全職引進或新培養入選一年后申領,按年度申領和發放,發放三年。同一人選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市級津貼補貼。
三、需提供的材料
1. 《日照市高層次教育教學文化體育人才補貼申請表》(附件2,一式二份);
2. 身份證復印件;
3. 獲得的國家級、省級人才榮譽稱號或獎項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 用人單位為事業單位和駐日照高校的,需提供《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5. 用人單位為企業和民辦非企業的,需提供所在單位營業執照(登記證、執業許可證)、完稅憑證復印件,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6. 創業人員須提供單位營業執照(登記證、執業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四、申領程序
1. 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按照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無用人單位的申請人,可直接向當地政府教育、文化和體育部門提出申請。
2. 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按職責分工報當地政府教育、文化和體育部門審核。各級政府教育、文化和體育部門匯總審核后,提出審核意見,報同級組織、財政部門備案。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至同級政府教育、文化和體育部門。
3. 市、區縣政府教育、文化和體育部門按年發放補貼至申請人。
4. 享受補貼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從下個月起,相關補貼不再發放:
(1)調離日照市的;
(2)不再從事相關專業、行業工作的;
(3)其他原因不宜再發放補貼的。
五、工作要求
1. 在申報、審核各環節中,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
2. 申報單位要嚴格做好初審工作,不得重復申報,要對申領人提供的原始證件認真審核,教育、文化、體育部門要重點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填寫的內容與申領人的實際是否一致等情況進行審核。
3. 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貼的,一經發現,取消其申領資格和已享受的待遇,申報單位負責追繳已撥付的補貼。申報單位有包庇作假行為的,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責任,確保申領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
本辦法自《關于實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舊動能轉換的意見》(日發〔2018〕36號)印發之日起實施,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
高層次教育教學和文化體育人才類別
一、教育教學類
(一)國家級高層次人才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經認定的國(境)外科學院或工程院院士。
2.國家“*”“*”“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中國科學院“*”“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國家級人才稱號獲得者。
3.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二等獎獲得者(前3位完成人)。
4.國家級教學名師、教育部卓越校長“領航工程”名校長工作室主持人、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稱號獲得者;國家級學科奧林匹克競賽金牌教練,且近5年來累計3次以上指導學生參加國家級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得一等獎以上者。
(二)省級高層次人才
1.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2.“泰山學者”工程人選、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外專雙百計劃人選等省級人才稱號獲得者。
3.省部及重點學科帶頭人、重點實驗室學術帶頭人,山東省智庫高端人才入庫專家。
4.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前 2位完成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特等獎獲得者(前 2位完成人)和一等獎獲得者(第1位完成人)。
5. 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班主任、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等同類榮譽),齊魯名師、齊魯名校長、省特級教師等省級名師、名校長。
6.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主持人;近五年內獲全國教師技能大賽(教學能力大賽)一等獎及以上人員(限主講人);近5年來累計3次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優秀輔導老師”榮譽稱號人員;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指導教師,近5年來累計3次以上指導學生參加國家級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得二等獎以上者。
二、文化類
(一)國家級高層次人才
1.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
2.國家“*”、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中國工藝美術大師等國家級人才稱號獲得者。
3.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直接培養后繼人才累計100人以上的;本人非遺技藝入選當地學校校本課程,且年開展校本課程活動不少于12次的;對促進非遺項目生產性保護和轉化做出突出貢獻,實現年營業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被國務院、中宣部或文化和旅游部授予“人民藝術家”“人民作家”等榮譽稱號,具有較大國際影響的學術大家、藝術大師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
5.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宣傳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6.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獲得者。
(二)省級高層次人才
1.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2.齊魯文化名家、齊魯文化英才、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級工藝美術大師等省級人才稱號獲得者。
3.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直接培養后繼人才累計50人以上的;本人非遺技藝入選當地學校校本課程,且年開展校本課程活動不少于6次的;對促進非遺項目生產性保護和轉化做出突出貢獻,實現年營業額3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山東省智庫高端人才入庫專家。
5.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獎、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單項獎、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單項獎(劇作獎、導演獎、編導獎、音樂創作獎、舞臺美術獎和表演獎)獲得者;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群星獎獲得者;中國電影“華表獎”個人創作獎獲得者;中國電視飛天獎單項獎獲得者及一等獎主要作者(含編劇)、導演和主要演員(排名前3位);中國廣播電視節目獎一等獎獲得者(主創人員);中國國際動漫節“金猴獎”綜合獎金獎獲獎作品的導演、編劇(排名前3位)。
6.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和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獲得者;兒童文學“安徒生獎”單項獎獲得者;科幻文學“雨果獎”單項獎(包括最佳長篇、最佳中長篇、最佳中篇、最佳短篇、最佳編輯獎、最佳美術獎)獲得者。
7.長江韜奮獎、中國新聞獎一等獎獲獎作品的主要作者(排名前3位);中國出版政府獎優秀出版人物獎獲得者;王選新聞科學技術獎(人才獎)終身成就獎、杰出人才獎。
8.中國戲劇獎、大眾電影百花獎、電影金雞獎、音樂金鐘獎、全國美術展覽獎、美術金彩獎、曲藝牡丹獎、書法蘭亭獎、雜技金菊獎、攝影金像獎、民間文藝山花獎、電視金鷹獎、舞蹈荷花獎獲得者(各獎項的最高等級獎,須為個人獲得)。
9.省精神文明建設“文藝精品工程”獎、泰山文藝獎一等獎獲得者(各獎項的最高等級獎,須為個人獲得)。
三、體育類
(一)國家級高層次人才
1.國家“*”“*”等國家級人才稱號獲得者。
2.國家級教練,國際級運動健將以上等級稱號的運動員且曾獲得過奧運會前三名的。
(二)省級高層次人才
1.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2.國家體育總局“優秀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培育對象、國際級裁判。
3.“泰山學者”工程人選、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省級人才稱號獲得者。
4.山東省智庫高端人才入庫專家。
5.高級教練,且近8年內本人直接培養的運動員取得全運會以上比賽4個冠軍成績的。
6.具有國家級運動健將以上等級稱號的運動員,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近8年曾獲得奧運會四至六名的;在世錦賽、世界杯總決賽中獲得冠軍的;在全運會、亞運會中獲得2次以上冠軍的。
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與上述人才水平層次相當的其他高層次教育教學和文化體育等方面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