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和《福建省產業領軍團隊遴選和支持辦法(試行)》政策含金量十足著力營造更加有利于人才創新創業創造的制度環境。
“為進一步抓好人才政策落實,我們對省級層面的人才政策文件、人才相關項目和支持措施進行了優化整合,在一份文件中明確‘誰是人才,給予什么政策支持,如何辦理支持政策’,實現人才政策的總體集成。”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介紹。
01、認定條件更加多維度
《辦法》注重憑能力、業績和貢獻評價人才,注重行業認可、社會公認,注重發揮政府、市場、專業組織、用人單位等多元評價主體作用,堅持以“用”為導向的人才評價機制,克服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等傾向。值得一提的是,《辦法》按特級和A、B、C類四個層次分別設置了15項、34項、57項、77項具體資格條件,只需符合其中一項即可申請認定為相應層次的人才。
02、申報辦理更加高效
《辦法》采取資格條件認定制,實行“省級出政策定條件、設區市評價認定”機制,將省級高層次人才的認定權限下放給各設區市,人才只需符合某一個認定條件,就可以由各設區市直接予以認定,大大簡化了認定流程。同時,實行待引進人才預確認制度,對已與省內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或擬來閩創業的人才,可按程序和條件予以預確認,來閩后較短時間內就可以享受到政策支持。
03、激勵機制更加健全
《辦法》明確了三個方面23項政策支持。如,對引進的特級人才,給予700萬元安家補助。又如,設置了晉級獎勵和榮譽獎勵,對人才在認期內晉級的給予10萬元~300萬元晉級獎勵,對新取得有關榮譽稱號或獎項的給予3萬元~80萬元獎勵。
此外,《福建省產業領軍團隊遴選和支持辦法(試行)》堅持“以產引才、以才促產”,匯聚多部門力量,計劃5年內每年支持20個以內產業領軍團隊,力爭培育一批實體經濟“單項冠軍”“專精特新”企業。
自2010年以來,我省持續推進省引才“*”,共遴選六批692人(團隊),其中90.8%以上為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有力支撐我省產業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