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才引進政策
一是研究生以上學歷及40歲以下的本科學歷人才憑畢業證書;技術、技能型人才憑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辦理落戶手續后,即可申請享受相應的住房政策。
二是對于人才安居辦法覆蓋范圍以外的高校畢業生,以個人名義申請租賃補貼由兩年延長至三年,標準不變,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碩士每人每月800元、學士和技師每人每月600元。符合條件的可申購共有產權房。
三是在人才安居辦法認定的企業中新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申領每月600至1000元租賃補貼,期限5年。也可申請租賃30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
南京租房補貼累計發放時間從24個月延長到36個月。
南京買房落戶政策
購房資格
1 、南京戶籍
(1)單身(含離婚不帶孩子)主城區限購一套住宅(高淳、六合、溧水對南京戶籍不限購)
(2)家庭:限購兩套以內住宅卜,已有2套以上(含兩套)住宅,則禁止在主城區繼續購買(高淳、六合、溧水不限購)。
2 、外地戶籍
外地戶籍可以分幾種情形,但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對于外地戶籍,無論什么條件,目前是限購1套住宅(包括新房和二手房)。
近 3 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2年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購買住宅時,須提供近 3 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 2 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
符合人才就業(創業)無須提供社保或個人所得稅證明的情形
碩士及以上學位;
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高級技師職業資格
符合上述 3 種情形其中任意一種且年齡在40周歲以內,并提供與在寧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由本人在申請開具購證明時現場出具《人才就業(創業)情況具結書 》 后:
在南京市就業
在南京市創業
有意愿在南京就業(創業)的暫未就業(創業)的應屆畢業生
備注:在南京就業或創業的,需要提供單位名稱和聯系電話
2、無錫市人才引進政策
一、人才購房及薪酬補貼(申請條件)
1、需要先跟公司確定是否有資質;
2、第一次在新區就業的產業核心創新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保且落戶無錫的可申請薪酬補貼;
3、購買新區6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房(含存量房),連續在新區同一家單位工作滿2年后,可申請購房補貼。
二、人才購房及薪酬補貼(補貼內容)
1、碩士(取得學歷學位雙證)、技師每人每月1000元, 博士、高級技師每人每月2000元,補貼時間為連續2年;
2、給予碩士(取得學歷學位雙證)、技師購房補貼5萬元,博士、高級技師購房補貼10萬元,分5年撥付。
三、無錫人才落戶政策
2019無錫人才落戶政策中規定,個人只需要滿意以下任何一個條件即可在無錫辦理人才落戶。
1、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
2、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
3、戶口已在錫且中專及以上學歷或者初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
4、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引進的各類人才(包括應屆畢業生、有職稱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等)
注意:本手續請于申報之日起一年內辦理完畢,逾期請重新申報并報送相關材料。
公司:申請人所在單位要跟人才中心簽了代理協議(帶公司社保開戶證,公章,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常州市人才引進政策
一、常州人才引進政策
1、高校畢業生、高級技師、技師、留學歸國人員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并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請在常州市落戶。
2、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職業院校畢業生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并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的,可以申請在常州市落戶。
3、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職業院校畢業生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并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1年的,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請在常州市落戶。
二、常州人才引進購房補貼
為了推動常州市的發展,大力度聚焦高精尖人才,常州對人才引進購房實行補貼,具體方案如下:
1、領軍型創業人才提升工程
對領軍型創業人才(團隊)項目,給予100-300萬元創業資金資助,并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股權加債權支持。其中取得較好社會效益的項目,給予不超過150萬元的激勵性資助。
2、海內外精英人才攻堅工程
為了引進海內外精英人才來常設立科研院所、領辦創辦重大人才企業,重點培養具有成長為兩院院士的潛力人才,對培養當選兩院院士的給予200萬元獎勵;自主申報入選國家"*”人才,給予100萬元配套獎勵;自主申報入選國家“*"等人才,給予30萬元配套獎勵。
3、高端經營管理人才壯大工程
年薪在50-100萬元的高級管理人才,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給予引才企業15萬元資助;年薪100萬元以上,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給予引才企業30萬元資助。
4、產業緊缺人才集聚工程
對于一些產業的緊缺型人才,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給予企業6萬元引才資助。
5、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工程
企業引進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給予企業10萬元引才資助。
常州人才引進補貼方案
A.補貼對象
1、新引進的高薪酬類緊缺人才:我市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引進,或離開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工作的年薪 25 萬元以上的人才( 25- 50萬年薪人才應在 50 周歲以內)。
2、新引進的高學歷類緊缺人才:45 周歲以內,我市企業新引進(含駐常高校應屆畢業生)、或離開常州 3 年以上再回常州工作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級職稱及以上人才。
3、新引進的重點企業推薦類緊缺人才:由重點企業淮薦的新引進怡駐常高校應屆畢業生)或離開常州 3 年以上再回常州工作的人才,每家企業每年度 2 人。重點企業為常州市區上一年度上繳增值稅加企業所得稅超1000萬元的工業企業,或首次列為常州市重點項目滬業類項目)后不超過 5 年的新設企業(2018年的項目開始)。
B.補貼政策
1、購房補貼:人才在與企業簽訂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2年內購買位于常州市區80平方米以上自住商品房(人才單獨購買或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給予購房補貼。高薪酬類緊缺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及以上人才享受10萬元購房補助。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重點企業推薦類緊缺人才享受5萬元購房補助。
2、引才資助:引進高薪酬類緊缺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級職稱人才的企業享受引才資助。引才資助分 3 年等額撥付。
對引進年薪25萬元(含)至50萬元的高薪酬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級職稱人才的企業,每引進一位給予6萬元引才資助;對引進年薪50萬元(含)至100萬元的高薪酬人才的企業,每引進一位給予15萬元引才資助;對引進年薪100萬元(含)以上的高薪酬人才的企業,每引進一位給予30萬元引才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