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還有各地方都有規定,嚴禁物業公司以停電、水為手段來達到收費的目的,所以物業公司的做法是錯誤的;
2、你是搞清楚了,你們業主才是小區的主人,物業管理公司是你們雇來為你們服務的,服務標準是以物業管理合同上的約定為標準的,你們可以對照一下合同,如果物業公司沒有按標準搞好,你們完全可以召開業主大會炒掉物業公司的;
3、當然你們也要配合物業管理公司正常的物業管理活動。
4、你們既然對這個物業公司不滿意,你們可以對照合同,如果物業沒達到標準你們就果斷采取選取炒掉物業公司。物業公司也不是黑社會你們沒必須怕,就是黑社會也還有政府的,所以你們不要怕。
5、如果僅僅是為了炒掉物業公司,現在沒必須通過法律途徑,只需要通過業主大會投票就行了,但你們形式要合法,最好是到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咨詢一下,不要做出不合法的事給自己帶來被動。
怕報復,通過你們業主大會把他炒了他還會怎么報復呢。人都炒了,那還有權管你們的事。那應該有業主居委會吧,這是你們入住的時候成立并召開的業主大會,選舉業主代表,他有權可以炒了那個物業管理員,從新在市場上招聘一個新的回來,業主大會有職責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必須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1/2以上通過。業主大會作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的決定,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