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物價局銅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關于加強機動車輛停車場點收費管理的通知
銅川市物價局
銅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關于加強機動車輛停車場點收費管理的通知
各區縣物價局、各交警大隊:
近來,群眾對機動車輛停車場點收費問題反映較多,有關停車場點亂收費問題時有發生,為維護群眾利益,加強機動車輛停車場點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行為,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重新印發《陜西省機動車輛停車場點管理規定》的通知(陜政辦發〔1995〕180號)精神,現就加強機動車輛停車場點收費管理問題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黨政機關、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招待所、飯店、賓館院內停放車輛,一律不得收取停車費。
二、結合銅川實際,降低室內停車場(庫)停車收費標準(具體見附表)。
三、對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開辦的經營性停車場點,道路臨時性停車場點(包括人行道、廣場等),以及黨政機關、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招待所、飯店、賓館利用空地另行開辟的臨時性停車場點,都必須在其停車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機動車輛停車收費標準。公示牌的規格、公示內容由物價部門統一規定,公示牌由銅川市物價檢查所進行監制。臨時性停車場點,按規定必須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
四、對已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已開業的經營性停車場點、臨時性停車場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通知各有關停車場點,于2005年12月31日前到物價部門辦理機動車輛停車收費公示牌監制及收費許可證手續。
五、今后凡新開辦的經營性停車場點、臨時性停車場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批準開業前,須要求經營性停車場點、臨時性停車場點按物價部門的規定做好停車收費公示工作;臨時性停車場點按規定必須辦理收費許可證,否則,不得批準開業。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管理的道路臨時停車場點的停車收費公示工作和收費許可證辦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一進行。要求一點一證(收費許可證),一點一牌(公示牌)。
七、對新開辦的規模較大、標準較高的地下(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由開辦者提出收費意見,物價部門在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后,重新審批。
八、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停車場點,物價、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將依法對其進行檢查,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自行開辦的停車場點;
2、未按規定在停車場點顯著位置對停車收費進行公示的;
3、臨時性停車場點未按規定辦理收費許可證的;
4、未使用規定票據收費的;
5、黨政機關、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招待所、飯店、賓館院內停車收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