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溫州市環保局的消息,即日起溫州市區聲環境功能區進行調整。根據劃分,不同的區域噪聲標準有所不同。今后,如果你發現周邊噪音超過了該區域的標準,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處理。
這次調整包括哪些地方?
調整后的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范圍由原先僅覆蓋市區建成區,擴大為覆蓋鹿城、甌海、龍灣三個市轄區行政區域范圍,北以甌江為界(包括西洲島、江心嶼、七都島、靈昆島及甌江口圍墾區域),東以東海為界,南以溫州市區與瑞安市行政區域界線為界,西以溫州市與麗水市青田縣行政區域界線為界。
區劃范圍總面積也由之前的205平方公里擴大至1187平方公里,覆蓋整個市區行政區域;部分區域的噪聲標準適用類別均進行調整;四類聲環境區的確定方式也進行更改;另外各類區域的劃分邊界也作了明確的規定,增加了可操作性。
不同的區域噪聲標準有什么不同?
聲環境功能區共分四個類別(其中4類區細分為4a類、4b類),每個類別的環境噪聲限值都不一樣。
按照相關規定:
1類區域:居民住宅、醫療衛生等區域;
2類區域: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等區域;
3類區域: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等區域;
4類區域: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線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干次線和輕軌交通道路兩側區域。
其中,1類標準區域白天的噪音不能超過55分貝,夜里的噪音不能超過45分貝。(各區域晝、夜噪音具體限值,如上圖。市民查看自家所屬功能區可登錄溫都網->論壇->溫州城事查詢)
為什么要調整聲環境功能區?
近年來,常發生這樣的尷尬:一些已經成為住宅區的區域在舊的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中還是屬工業區,造成了居民投訴增多。
市環保局相關人士介紹,我市自1989年首次頒布《溫州市噪聲功能區劃分》以來,分別于1997年和2001年進行過兩次調整。近年來隨著城區的擴大及城市功能的改變,此次我市對聲環境功能區進行第三次調整。
“拿酒吧和KTV來說,在不同的功能區內營業,就要遵從不同區域的環境噪聲限值。在1類區域內開,夜間就不得超出45分貝,如果超出這個限值,我們就可以依法作出相應處罰。”市環保局相關人士說。新區劃實施后將作為新的研判標準,將有效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場所的安靜。
同時,區劃為處理環境噪聲糾紛、征收噪聲超標排污費、促進噪聲污染源治理方面提供依據。
市環保局提醒,由于此次聲環境功能區調整幅度較大,許多區域的管理標準趨嚴,為實現管理的順利過渡,《溫州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規定現有工業企業噪聲、社會生活噪聲排放限值受本次區劃調整影響加嚴的,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可按原區劃對應的限值執行,從1月1日起按本區劃對應的限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