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中、高考期間復習備考工作,給廣大考生創造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考試環境,昨日,宜昌市住建委下發通知,規定各建筑施工企業施工時間表,禁止施工噪音。
通知要求,各建筑施工企業應合理安排工作,即日起至6月22日止,每日12:00至14:00、22:00至次日6:00,禁止一切產生噪音污染的施工作業;6月7日至8日、6月20日至22日,除經市政府批準的重點、搶險工程等外,全天禁止產生噪音污染的施工作業。宜昌市將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明確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責任人,認真執行中、高考期間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同時,做好中、高考期間揚塵防治工作,嚴格按照要求,落實揚塵防治主體責任、落實建筑揚塵防治措施,土方外運、鉆炮眼等容易產生揚塵的作業應嚴格管控。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現有違反該通知的行為,可撥打舉報電話0717-6448222進行舉報。
關于噪聲問題,記者咨詢了市環保局的工作人員,了解到我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將城市區域劃分為五類環境噪聲標準,并且有各自的適用區域:0類標準,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適用于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1類標準,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2類標準,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3類標準,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工業區;4類標準,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線道路的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除此之外,夜間突發的噪聲,其最大值不能超過標準值15分貝。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針對噪聲污染問題,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該向哪個部門反映和投訴,有的則表示“貌似很多部門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個部門管”,有種“投訴無門”的感覺。
對此,市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工業企業噪聲,市民可向環保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86690035;高音喇叭、社會生活類噪聲,市民可向公安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110;其他噪聲,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