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宜賓市第一起噪聲擾民侵權案在宜賓市翠屏區法院開庭,原告與被告方均到庭,最終被告支付原告1200元精神賠償費。至此,該噪聲擾民案達成和解。
2013年11月12日,家住宜賓南岸絲麗雅小區的李女士家樓下,開設了一家24小時營業的棋牌室。李女士稱,從棋牌室開始營業,她們全家就備受折磨。
“他們通宵達旦的打麻將,嚴重影響了我們全家的生活。”李女士說,她家居住在2樓,棋牌室位于一樓,她家正好位于麻將館上方。由于房屋隔音效果不好,午夜凌晨陣陣麻將聲嚴重地干擾了她與家人休息。
2013年11月下旬,李女士曾找到了該房屋主人,希望房東收回房屋,讓棋牌室搬離此處,哪想此事久久未能得到解決。在多次找社區、派出所以及工商部門調解未果的情況下,1月,李女士最終將房東與承租方告上了法庭,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法庭上,棋牌室承租人黃先生稱,接到李女士的反映后,他們也通過關閉窗戶的方式盡量降低噪聲。房東汪女士表示,她的房屋是通過中介公司對外出租的,之前她不知道此房屋將用作棋牌室,直到她與承租方簽訂合同時她才知道。在知道了情況后,她在租賃合同中告誡承租方應遵守小區物業管理相關規定,12點停止營業,汪女士認為自己盡了告知義務,并未造成對李女士的侵權行為。
在法院立案調查后,該棋牌室正式搬走。李女士說,雖然棋牌室搬走了,但這4個月來她的睡眠受到嚴重影響,被告方應該賠償其精神損失費和誤工費共計8000元。汪女士認為,目前,該棋牌室已經停止了對李女士的影響,自己不予賠償。
經法院調解,庭審結束后,原告與被告達成和解,由被告支付此次起訴費用,同時支付原告1200元經濟賠償費,此次噪音擾民案就此畫上了句號。
關于噪聲問題,記者咨詢了市環保局的工作人員,了解到我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將城市區域劃分為五類環境噪聲標準,并且有各自的適用區域:0類標準,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適用于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1類標準,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2類標準,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3類標準,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工業區;4類標準,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線道路的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除此之外,夜間突發的噪聲,其最大值不能超過標準值15分貝。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針對噪聲污染問題,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該向哪個部門反映和投訴,有的則表示“貌似很多部門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個部門管”,有種“投訴無門”的感覺。
對此,市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工業企業噪聲,市民可向環保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86690035;高音喇叭、社會生活類噪聲,市民可向公安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110;其他噪聲,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