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承諾積極參加、配合樂山中心城區娛樂經營場所禁噪專項整治行動,合法經營,堅決杜絕因場所經營造成的噪音擾民情況。今后如若出現本娛樂場所防噪音設施和措施不到位造成噪聲擾民現象,本人愿自動放棄《娛樂經營許可證》,自動退出娛樂經營活動。”23日上午,樂山中心城區濱河路及濱江路沿線范圍娛樂場所禁噪專項整治會議開始前,數十名前來參會的娛樂場所業主桌前都擺放了一份《承諾書》。
濱河路濱江路沿線的娛樂場所曾為樂山的文化事業發展做出貢獻,但也存在著超時經營、噪聲擾民、無證經營的現象。市文廣新局、市城管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中區政府聯合啟動中心城區濱河路及濱江路沿線范圍娛樂場所禁噪專項整治行動,各相關部門于即日起至9月22日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整治,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頂格處罰。
會議要求,各娛樂場所經營業主要提高守法經營意識,認識到噪聲擾民的危害,積極開展自查,防噪設施和措施要及時整改到位,積極配合好各相關部門工作,做到既讓群眾享受文化娛樂,又切實維護好周邊環境秩序。
關于噪聲問題,記者咨詢了市環保局的工作人員,了解到我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將城市區域劃分為五類環境噪聲標準,并且有各自的適用區域:0類標準,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適用于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1類標準,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2類標準,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3類標準,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工業區;4類標準,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線道路的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除此之外,夜間突發的噪聲,其最大值不能超過標準值15分貝。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針對噪聲污染問題,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該向哪個部門反映和投訴,有的則表示“貌似很多部門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個部門管”,有種“投訴無門”的感覺。
對此,市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工業企業噪聲,市民可向環保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86690035;高音喇叭、社會生活類噪聲,市民可向公安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110;其他噪聲,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96310。